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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盡快檢控“佔中”始作俑者
http://www.CRNTT.com   2018-06-06 09:33:15


「佔中」破壞秩序,令社會撕裂,各界一直提出向發起人戴耀廷究責的訴求(圖片來源:大公網)
  中評社北京6月6日電/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及另外三名助理,2016年因為強行進入立法會會議室,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各被判四星期監禁。有政界人士認為,梁、游和相關人士以暴力衝擊傷人犯法,罪有應得,判刑四星期是具阻嚇力的刑罰。他們指出,“佔中搞手”是散播違法抗爭的始作俑者,但至今仍未受到法律制裁,敦促律政司盡快處理。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事件的根源是因梁、游未有尊重自身議員身份,反利用莊嚴議事廳“搞辱華”,更再次不尊重立法會主席命令,有預謀地衝擊立法會,讓多名保安受傷。她指出,判刑四星期是具阻嚇力的刑罰,反映了無論是什麼身份,任何犯法者都必須負上法律責任,同時亦帶出重要信息,立法會是需要守法的地方,任何人使用暴力均要負上刑責。

  李慧琼又表示,留意到游蕙禎在求情信中,稱反思自己“作為公眾人物卻輕視其言行的影響力,非深思熟慮”,強調民建聯對年輕人一次又一次因暴力衝擊而被定罪甚至入獄,感到非常痛心和可惜;更批評“佔中搞手”才是散播違法抗爭的始作俑者,但至今仍未受到法律制裁,促律政司能盡快處理。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正義只會遲到,但不會不來,而法治是香港成功基石,正如法官在之前旺角暴動案所說,判刑是不會理會政治理念。他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法一定不能達義,梁游等人行使暴力,根本是破壞議會尊嚴。陳勇批評,梁游從來不懂法治,因懂法治就不會暴力衝擊,自己違法卻無悔意,實在盡毀前途。

  (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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