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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文端:何時是23條立法適當時機?
http://www.CRNTT.com   2018-09-21 09:49:39


  中評社香港9月21日電/香港主流民意並不否定需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分歧只在於兩點:一是什麼時候立法?二是立什麼樣的法?換成社會上討論的說法就是:什麼時間是立法適當時機?2003年提出的草案是否可以照用?本人的基本分析和看法是:社會人士確實有很多理由要求馬上啟動23條立法,但站在特區政府角度看,2020年立法會選舉後應是適當時候。至於2003年立法草案已不能適應今天反“港獨”的需要,更嚴格的反分裂立法內容勢在必然。由此引起的爭議,也是特區政府必須考慮適當時機的重要原因。

  應該看到,社會人士要求盡快啟動23條立法並非沒有道理。他們所表明的理由主要有3點:

  第一,近年港獨勢力猖獗,不僅公然宣揚港獨,大學校園變成鼓吹港獨平台,而且出現了以推動港獨為政綱的政治組織,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更為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搭台唱戲,外國勢力走上前台,公然為港獨勢力撐腰等。這些情況都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23條立法有現實迫切性。

  第二,立法會中支持23條立法的建制派議員佔據穩定多數,可以確保特區政府提出的23條立法草案得到立法會通過。

  第三,特區政府早於2003年已公布《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並完成相應的公眾諮詢,完全可以在此草案的基礎上加以修訂和完善,提高立法工作效率。

  政府考慮實效 2020後是適當時候

  更要看到的是,23條立法由特區政府主導組織推動落實,立法過程是否順利、成敗效果如何,特區政府是第一責任人。對何時及如何進行23條立法,不能不有更多考慮。

  在筆者看來,特區政府至少有三方面考慮:

  第一,經濟民生的考慮。

  2003年23條立法夭折的原因固然很多,經濟民生環境惡劣是重要原因之一。當年香港遭受SARS災難,造成慘痛的人命傷亡,經濟跌入谷底,倒閉潮、失業潮困擾廣大市民。當年爆發數十萬人上街遊行,與此密切相關。許多市民將經濟民生方面的怨氣投射到23條立法爭議上面。

  2003年23條立法夭折的一個重要教訓,就是在經濟民生困頓的時候不宜進行具有重大爭議的立法。如何評估現時香港經濟民生環境,特區政府可能有四方面考慮——

  一是樓價高企,遠超市民負擔,社會上累積了不少民怨;二是香港已進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新階段,如何參與大灣區建設,帶動香港發展創新科技,實現經濟轉型,需要花很大氣力;三是中美貿易戰前景不明朗,國際金融環境有惡化跡象,本港經濟很可能受衝擊,不能排除樓市、股市出現大調整,經濟環境逆轉的可能;四是自2003年23條立法夭折以來,香港社會愈來愈泛政治化,特區政府一直難以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林鄭特首上任以來積極回應社會訴求,致力經濟民生、促進穩定和諧,香港已出現難得的各界合力促發展的勢頭,特區政府當然不願意在這個重要關頭進行23條立法改變施政重點,而希望保持這個勢頭營造良好經濟民生環境。

  第二,選舉環境的考慮。

  2003年23條立法夭折的一個直接政治後果,就是建制派在當年11月區議會選舉中遭受嚴重挫折:民建聯派出206人參選,只得62人當選,比前一屆區選少21席,當選率僅三成;民建聯3個重量級人物葉國謙、劉江華、楊耀忠落敗,時任民建聯主席曾鈺成宣布辭職,以示問責。

明年就是區議會選舉年,後年又是立法會選舉年。特區政府不願意看到現在啟動23條立法而衝擊建制派選情,更不想為此承擔責任。

  再說,23條立法避開極端政治化的選舉環境干擾,可以使立法討論更加理性務實,確保立法內容既可維護國家安全,又能切合香港實際。

  不可照搬2003草案 反港獨立法須更嚴
  
  第三,立法內容的考慮。

  2003年進行23條立法的時候,並沒有出現港獨問題。有了解當年立法內容的朋友說,那時的立法草案對於處理今天的港獨問題可以說是“無牙老虎”。在本人看來,現在進行23條立法必須要有遏制港獨的內容,至少三方面問題需要面對。

  一是要不要禁止及如何禁止大學校園宣揚港獨?一些人利用大學自由寬鬆的環境,肆無忌憚出版港獨刊物、張貼港獨標語、在開學禮鼓吹港獨等。現在進行23條立法,就不能容許大學校園成為宣揚港獨的基地。

  二是要不要禁止及如何禁止以個人身分鼓吹港獨?佔中搞手戴耀廷在台灣發表香港可以考慮“獨立建國”等言論,在香港社會引起強烈反彈,港澳辦和中聯辦也都表達了中央的嚴正立場,但特區政府至今仍認為沒有足夠法律依據採取執法行動。若民族黨被取締,陳浩天仍可像戴耀廷那樣以個人身分鼓吹港獨。如何禁止以個人身分宣揚港獨,這是23條立法不能迴避的問題。

  三是要不要禁止及如何禁止外國勢力在港支持港獨?FCC為陳浩天宣揚港獨搭台唱戲,還安排網絡直播,協助進行煽動分裂國家,其嚴重性在於這是外國勢力走上前台,公然為港獨勢力撐腰的第一步。如果任其發展,香港豈不被外國勢力變成分裂中國的基地?如何禁止外國勢力在港支持港獨,這也是23條立法必須解決的問題。

  23條立法不解決這些問題,很難說是能夠真正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恐怕連中央這一關也過不了。然而這些問題政治性強、爭議大、分寸把握難度高,沒有一個相對理性平和的社會環境,而只強調立法會夠票就闖關,可能會帶來較大負面後果。這也是特區政府選擇立法適當時機不得不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

  綜合以上分析,本人認為,在特區政府看來,2020年立法會選舉之後應是23條立法適當時候。

  中央非常重視香港未能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的問題。習主席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的講話清楚表明中央態度,他說“香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制度還需完善”。同時,中央對香港如何立法給予了極大信任和理解。中央通過基本法授權香港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本身就是對香港的最大信任,是對香港實際情況的一種照顧。香港回歸超過20年仍沒有完成23條立法,中央也表現了極大耐心。如果香港特區政府能在適當時候,不僅順利立法,而且立法內容又能針對已出現的港獨問題,切實做到維護國家安全,相信這也是中央樂於見到的。

  作者是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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