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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獨”觸底線零包容
http://www.CRNTT.com   2018-10-14 11:16:40


(圖片來源:文匯報)
  中評社北京10月14日電/指劉小麗倡“自決”難望做議員 倘息事寧人只會變本加厲

  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日前被選舉主任決定提名無效。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選舉主任按照法例及事實陳述而行使權力作出決定,並強調任何參選人鼓吹“港獨”,或提倡“自決”、認為“港獨”能夠作為選項之一,均觸碰了“一國”的底線,並不存有任何政治包容的空間,不能期望自己可以成為立法會議員,並強調特區政府若在“港獨”問題採“息事寧人”態度,後果只會變本加厲,政府不能迴避。 

  林鄭月娥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為了有效施政,會盡量有更大的政治包容,但前設是不可觸碰“一國”這條底線。基本法第一條及第十二條,均清晰寫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她身為特首,具有“雙負責制”,要對香港的憲制地位與憲制要求向香港公眾及中央政府負責。

  她強調,任何鼓吹“港獨”或提倡“自決”,認為“港獨”能夠作為選項之一的候選人,均觸碰了“一國”的底線,並不存有任何政治包容的空間,“呢條線係好清晰。”

  林鄭月娥坦言,有部分人鼓吹“港獨”,造成不利於香港發展的現象,卻又叫人不要理會他們的所作所為,否則就是“打壓自由”,這樣的說法並不公道。

  支持選舉主任按例裁決

  她指出,在過去兩年的選舉中,都有出現這類問題,就此個別事件政府亦已有回應,她支持選舉主任按照法例及事實陳述作出相關決定,並重申在基本法下對候選人有一定要求,以維護和保障香港市民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及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但前提要依法進行,而法律要求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

  林鄭月娥強調,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要求立法會議員宣誓時要表明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因此不能以“港獨”、“自決”作為選項,而期望自己可以成為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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