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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法官簽署法定確認書
http://www.CRNTT.com   2019-11-10 14:55:56


  中評社香港11月10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司法機構今年發生多宗損害法庭公正性的事件,包括多名法官公然參與政治聯署及匿名接受訪問表達個人立場後,僅被“提醒”、不見任何實質處理。有立法會議員近日在立法會辯論延長法官和司法人員退休年齡的草案期間,質疑司法機構對公眾無交代,以及法庭對近月多宗案件的裁決及保釋條件欠缺一致性。

  個人意見不能影響審案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梁美芬指出,今年中有三名法官匿名接受訪問及一名法官具名參與聯署,公開表達對修逃犯例的個人立場,發生這些事後,很難阻止市民產生疑問:若這些法官審案時遇上與其政見不同者,能否保持中立?她認為,調查匿名者有難度,但可參考一些委員會出現匿名者洩密時,所有成員都要簽署法定確認書,表明自己不是匿名洩密者,而當事人要簽字並不容易,因為須講大話。“如果司法機構連這類程序都不做,就無從向公眾交代。公眾亦希望知道涉事法官正審訊的案件。”

  梁美芬提到,終審法院大樓上的正義女神像蒙住雙眼,就是表示法官的個人意見不能影響審案及裁決,法案是人,有權持個人看法,但不應公開表達,若以法官身份匿名表達,令公眾產生了“法官有先入為主傾向性”的觀感,但涉事法官又毋須負責,這一點很不應該。

  新民黨主席、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提及近期多宗裁判法院裁決,直言是醜聞、糊塗帳及令人非常不安。

  對於一宗侮辱國旗案的罪犯僅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葉劉淑儀指出,另一宗內地人塗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外墻的案件,卻判監禁四周,“呢啲裁決有無一致性?”至於近月暴亂案件的保釋條件,她質疑,為何有些保釋僅幾百元,為何咬斷警察手指只需一千元保釋,為何有些被告可以離境活動,為何有些被告則要宵禁,“保釋有無一致指引?”

  因應近期有大量暴亂案件,葉劉淑儀認為,除了為律政司和法院增聘人手,亦應仿效英國設立處理大量積壓個案的機制,包括24小時開庭。她直言,在目前共赴港難的情況下,行政、司法、立法的確應共同合作,處理史無前例的大風波,讓社會早日止暴制亂。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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