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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議席4人拒離開 立會財委會腰斬
http://www.CRNTT.com   2017-07-14 16:24:31


暫停會議期間,非建制派議員聚在一起交談。(中評社 莊恭誠攝)
  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記者 莊恭誠)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天下午對備受關注的立法會宣誓案作出裁決,裁定4名議員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和梁國雄於去年10月的就職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

  這也是自去年11月的梁頌恒、游蕙禎案之後,第二宗特區政府勝訴的立法會宣誓案,當時梁游2人亦遭法院裁定宣誓無效、失去議員資格,該案目前正在終審法院排期上訴。

  而涉及今次案件的4人,早前已表明如果敗訴,會提出上訴。他們稍後將連同非建制派議員會見傳媒,交代下一步行動部署。建制派則對今次裁決表示歡迎。

  高等法院下午宣佈裁決的同一時間,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正進行會議,討論由新一屆特區政府提出的額外教育開支撥款。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於下午約15時13分,指收到有關裁決結果的通知,並暫停會議30分鐘,商討如何作出處理。

  包括4人在內的非建制派議員得悉裁決結果後,在暫停會議期間聚在一起交談。2名立法會職員於約15時32分,分別通知4人會議將於15分43分重開,並請4人在此之前離開會議廳。

  會議重開之後,陳健波再次重複要求已不具議員資格的4人離開會議廳,但4人拒絕,並與其他非建制派議員一起站立,高喊口號。陳健波隨即宣佈,由於會議無法繼續進行,今日餘下的議程取消,留待明早按原定時間表重開會議。

  今次的司法覆核案件由時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於去年年底提出,要求法庭裁定4人宣誓無效、取消議員資格。4人在去年10月的立法會宣誓就職儀式上,分別在誓詞前、中或後加插自行準備的內容或口號,部分人還帶同自製道具紙牌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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