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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梁國雄改判襲擊罪成罰款3000元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8-08 10:40:05


  中評社香港8月8日電/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早前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出席《城市論壇》時,普通襲擊保衛香港運動女成員郭綺華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昨提出覆核裁決,原審裁判官接納律政司的說法,認為梁國雄並非自衛,改判他普通襲擊罪成,罰款3000元。無罪變有罪的梁國雄質疑此舉是政治打壓,但未決定是否上訴。

  控罪稱,去年7月6日,梁國雄到維園出席《城市論壇》。當時事主郭綺華與其他成員到場示威,又大罵梁“死監躉”。梁其後涉嫌用手推了郭的右臉一下。裁判官溫紹明裁決時表示,之前自己只是主觀地認為被告要自衛,但經客觀分析,郭綺華沒有進一步行動,過往亦沒有襲擊梁國雄的意圖,認為梁國雄當時反應過敏,相信被告並非合理自衛,改判他普通襲擊罪成。梁雖然有案底,但只有一宗案件涉及暴力,且全屬政治活動,加上郭挑釁在先及只受輕傷,故判梁罰款。梁國雄在庭外強調律政司針對他,如果自己有罪,涉以警棍打市民的前警司朱經緯就更應有罪。

  黃洋達非法集結罰5000

  另外,“熱血公民”成員黃洋達,去年6月6日在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因衝擊立法會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罰款5,000元。他不服定罪,昨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惟遲到逾半小時。法官批評他無理遲到兼上訴毫無理據,即時駁回其上訴。

  黃的代表大律師指稱,原審裁判官認為黃非法集會,未顧及社會的秩序及其他人的安危,包括現場記者,但片段所見記者紛紛衝上前拍照,未見害怕神情或反應。彭官即反駁“記者影相唔代表唔害怕,記者採訪係盡天職同責任,唔代表唔害怕”又指“香港記者好盡責,咩都影到,衝埋一尺都影到”。

  來源: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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