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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江天語中評:港獨赴台 顯23條立法迫切
http://www.CRNTT.com   2017-06-23 00:14:51


香港律師會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黃江天。(中評社 蘭忠偉攝)
  中評社香港6月23日電(記者 蘭忠偉)39名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不久前發表聯署聲明,強烈譴責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廸和羅冠聰早前到台灣,出席由台灣“時代力量”“立委”發起的活動。香港律師會大中華法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黃江天日前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三位赴台人士皆屬立法會議員,立法會作為香港建制的一部分,議員在上任之初需要宣誓,而誓言中清楚指明要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因此,在這樣一種政治身份之下,三人竟公然赴台與有強烈“台獨”色彩的政黨成立“台港連線”,完全不符合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下的憲制地位。

  就目前而言,是否有相關法律可以對三人進行懲處?黃江天認識是有法可用的,但存在兩難的情况。基本法23條雖未立法,但是在社團條例中有寫明:“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社團事務主任可向保安局局長建議作出命令﹐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運作或繼續運作。”但問題在於,如果是以個人的身份赴台,法律上還是存在一個模糊空間。

  “該事件的發生,凸顯了23條立法的迫切性。”黃江天表示,只要是民生議題,無論是政改還是23條立法都會有爭議,但並不能因為有爭議而無限期擱置。“現在已經到了回歸20年的時間,50年不變已經到了中期階段,而且現在整個國際局勢和香港激進團體的為所欲為,已經充分凸顯了23條立法的必要性,如果民生問題和國家統一、國家安全發生衝突,毫無疑問後者的重要性需排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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