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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魏:特區對外事務處理權本質上是中央事權
http://www.CRNTT.com   2017-07-18 00:23:07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姚魏(中評社 范穎薇攝)
  中評社香港7月18日電(記者 范穎薇)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院姚魏早前在“紀念香港回歸20週年法律研討會”上發表“論特別行政區對外事務處理權的性質”主題演講。他表示,特區對外事務處理權本質上是中央事權而非自治權,高度自治畢竟不是完全自治,完全自治只存在於獨立的主權國家。因此,中央政府必須直接管理或授權特區處理與特區有關的全國性事務。

  姚魏指出,儘管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以及自治權的範圍和保護強度不亞於聯邦制國家的成員單位,但高度自治畢竟不是完全自治,完全自治只存在於獨立的主權國家。因此,中央政府必須直接管理或授權特區處理與特區有關的全國性事務。

  姚魏進一步解說,直接管理的事務主要是外交和國防事務,授權特區自行處理的主要就是對外事務,總括起來,他們都屬於國家事權或中央事權,不屬於自己權的範疇。

  “如果中央政府對該管的事務畏手畏腳,擔心自己侵犯了特區的自治權,或者是特區以維護自治權為由,拒絕中央政府合法合理的監督,這就使得‘兩制’保障過度,‘一國’遭受困境。”姚魏說。

  因此,姚魏強調,特區對外事務處理權本質上是中央事權而非自治權。對特別行政區對外事務處理權的性質作出重新認識是非常必要的。它將直接改變我們在對外事務領域治理港澳特區的思路和做法。

  姚魏表示,作為中央政府和內地學術界,我們不能光講特區的自治權是中央賦予的,特區的自治權并非固有和無限制的。我們還要講“中央”是哪個“中央”,是作為最高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還是作為最高行政機關的國務院,抑或是中國共產黨的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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