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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莫紀宏:推動依法治國發展趨勢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17 09:51:26


  中評社香港12月17日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昨天在香港主持一個名為“以法治國”為題的講座,他說,香港已是一個新的法治社會,由回歸前一個以司法為中心的制度;在回歸後變成為擁有根據憲立而制定《基本法》的法律體制。他指出,《憲法》的法律地位本是不言而喻,但香港過去只講《基本法》而不談《憲法》,認為未來應大力宣傳。

  據香港《成報》報道,莫紀宏昨天出席香港報業公會主辦的午餐講座,他指出,香港在回歸前,是跟英國法律而建立的法治社會,以司法優先為原則。在回歸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而成立,並且在根據《憲法》而制定《基本法》,香港的法律,就應當是一種在《憲法》和《基本法》之下的法律。

  《憲法》和《基本法》是立法優先的成文法,英治時期的法律是不成文法,以司法為中心。不過,香港原來的法律仍然是有效,是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認可,與《基本法》並無牴觸,而且精神都是依法辦事。莫紀宏解釋,《憲法》與港人生活息息相關,當中關係到《憲法》確立港人有基本公民權利、確立國徽、國旗等等。另外,《憲法》對港人的間接作用,也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修改《憲法》或制定《憲法》。他舉例,指2011年終審法院也自動將“剛果案”的案件提交人大常委會處理,說明《憲法》與香港的關係。

  不過,莫紀宏認為香港未來不需要改變法律制度跟內地接軌,因為《基本法》是香港獨特的法律,可享有《基本法》內規定的一國兩制。可惜,香港社會目前只集中討論《基本法》,無人研究《憲法》。在中小學及媒體上均鮮有提及,因此在未來應多加推廣。

  另外,同場出席活動的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過去十多年,本港只是集中宣傳兩制,並無好好解釋一國如何運作,因為《基本法》除了提及港人享有高度自治外,亦有中央與地區關係、解釋權及其他條文。她認為,應加強推廣認識《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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