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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關注:如何減輕新稅法對港人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18-11-04 00:14:43


香港民建聯工商事務委員會於立法會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港人影響》圓桌會議
  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記者 張心怡)國家稅務總局10月20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咨詢期至11月4日截止。根據《意見稿》第四條,“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居民個人,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五年的,或滿五年但其間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情形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以只就內地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若“五年內未發生單次離境超過30天”,從第六年起在內地居住滿183日的,要就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11月2日,香港民建聯工商事務委員會於立法會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港人影響》(簡稱“實施條例”)圓桌會議,邀請到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以及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稅務學會前會長龔永德出席。

  許多香港工商界人士對內地《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持有一定疑慮和建議,對此李慧琼回應表示,在實施條例諮詢期間已經向國家稅務局去信表達希望實施條例修改的建議,並且在接下來的時間也希望特區政府能與國家積極溝通,處理好稅務問題,消除港人的疑慮,以利於大灣區規劃的長遠發展。

  李慧琼談到,近日內地《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引起了港人關注。近年來,隨著大灣區規劃的日漸成熟,不少香港市民都前往內地工作和定居,而根據最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在內地有住所或者在內地無住所但累計居住超過183日的港澳人士都是內地稅務居民,他們的全球所得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港澳居民的境外收入一直都不用在港澳地區徵稅,所以上述條例必定會影響他們到內地工作或者居住的意欲。當前國家稅務總局就實施條例向社會徵求意見,民建聯在廣泛聽取各界人士的意見的基礎上,會積極向國家稅務局反映港人的憂慮,減輕港人的稅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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