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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律師解釋文創與法律的關係。(中評社 黃文杰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6日電(記者 黃文杰)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暨執行合夥人陳長文15日下午在兩岸企業家台北峰會文創小組專題論壇提到,文創是文化創意結晶,是需要尊重與保護,兩岸一家親,彼此有平台可以發展華人文創,但若要從華人世界走向世界,不只是典章制度,更重要是打心底讓人去相信。
2014兩岸企業家台北峰會上午風光開幕,下午峰會所設的7個產業合作推動小組,進行專題論壇。
文創小組由台方召集人、法藍瓷總裁陳立恆及陸方召集人前浙江省長、中國文創協會理事長呂祖善共同合作,會議分成上下半場,上半場主題是“兩岸文化創意產業通路與合作”,6位專家各有12分鐘發言。 世界是舉足輕重,因此發展文創,
今年70歲的陳長文律師,在12分鐘演講特別針對“文創”與“法律”做了精闢解說,他先替象形文字的“法”字,說文解字。
這個“法”字的右上方,就是法獸,說麒麟也好,但有了獸,會把壞的人吃掉,回歸公平合理、自由自在,至於左邊及下邊的象形文“水”與“去”,合起來就是“法”,只是後來“獸”被拿掉。
陳長文說,這也是文創一種,但提到法律的“法治”與“法制”,有心把事情做好不夠,透過法律制度,但只有法律制度更不夠,是必須打心底去相信,有法律典章制度比沒有還糟糕。
他也引述德國總理默克爾在北京清華大學演講,提到人民相信法律的力量,不僅僅相信有力量人的法律,這句話很值得玩味。
陳長文認為,文創跟法律有密切關係,特別是中共最近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納入,第一次把“依法治國”擺進來,這是非常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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