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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特別具體介紹香港社會最關心的五大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4-09-02 00:21:15


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致辭(中評社 鄧冠英攝)
  中評社香港9月2日電(記者 鄧冠英 廖梓達)全國人大常委會於8月31日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下稱《決定》),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赴港,向各界代表簡介政改決定,並回應市民被選舉權,本地立法討論空間以及立法會普選等港人最關心的議題。

  李飛介紹,常委會先後安排三次分組會議審議行政長官報告和決定(草案),出席及列席會議人士均作了發言,8月31日下午,出席會議的170名常委會組成人員全票通過《決定》。李飛認為,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香港社會政治情況,民主發展歷程以及包括泛民意見在內的政改主張,均十分了解,且明白港人對“佔領中環”、失去普選以及普選制度發展停滯的憂慮。

  李飛對此表示,“佔中”系違法行為,若屈服於激進違法活動,只會換來更多更大的違法活動,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果斷決策,維護香港長治久安。此外,李飛還指出,為避免出現法律真空,若政改被拉倒,選舉制度將“原地踏步”,按照2012年產生辦法選出特首。至於香港社會擔心2017年普選方案會否成為永久性方案,李飛則清晰表示,任何法律都可以修改,不可能一成不變。

  李飛還特別具體介紹香港社會最關心的五大問題,其一為提名委員會成員按照選舉委員會產生辦法選出,該項被指“保留小圈子選舉”。李飛認為,提委會的“廣泛代表性”與選委會的“廣泛代表性”內涵一致,且為體現均衡參與原則,提委會按照人數已增至1200人的選委會產生,有利於凝聚社會共識。

  其二為特首候選人須獲“過半數”提委會成員提名,該提名門檻高於往屆,泛民人士據此聲稱,不同政治立場人士無法達標成為候選人。李飛則重申,提名權力歸提委會所有,且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過半數”門檻是順理成章且合乎邏輯的。此外,李飛還表示,由於均衡參與,任何政黨政團均無法獲得提委會過半數席位,無法操控提名,因此,“過半數”門檻有利於保障提名制度的公平公正。

  其三為特首候選人人數問題,《決定》中寫明人數為2-3個,香港不少聲音認為該項決定過於嚴格。李飛回應表示,該決定出於兩方面考慮,一者確保候選人多於一個,實現有競爭的選舉;二者確保候選人不會過多,造成選舉程序複雜,選舉成本高昂等問題。李飛還指出,從香港歷屆選舉情況,以及參考國外經驗,2-3人的規定符合實際。

  其四,特首須“愛國愛港”,該項要求則被泛民解讀為“政治篩選”。李飛引述《決定》中的意見表示,行政長官普選辦法須為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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