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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新強語中評:人大決議在港享最高法律地位
http://www.CRNTT.com   2014-09-19 00:22:32


林新強接受中評社專訪(中評社 廖梓達攝)
  中評社香港9月19日電(記者 廖梓達 鄧冠英)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底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作出決議,為特區政改定調,特區政府預料將於10月啟動第二輪公眾諮詢,惟社會上有關政改及普選的非議仍然不斷。泛民“飯盒會”立法會議員日前宣佈將杯葛次輪諮詢,“佔領中環”運動蓄勢待發,學生罷課亦將在22日發動,齊聲反對人大決議。香港律師會前會長林新強則在接受本社專訪時重申,人大決議因應基本法條文厘定,在香港享有最高且最權威的法律地位,決議框架亦據本港現實及循序漸進原則確定,絕非草率作出,是特區推進政改必須遵守的依據。

  身為資深律師的林新強接受中評社專訪時指出,正如律師只能在庭上依據法律條文與原則進行辯論,而不可挑戰法院的終審判決,除非判詞互相矛盾,否則只能絕對遵從,而全國人大常委就特區政改作出的決定,是依據首輪政改諮詢意見及依足基本法原則而厘定,且符合第45條所指,應符合香港現實情況及循序漸進兩大原則,在香港享有最高且最權威的法律地位,香港必須予以遵守。

  林新強認為,反對派一味聲稱人大決議“落三道閘”,卻忽視民主需以合法有效方式,順應社會現實發展,強調國家有見香港現實,設計出相應的制度,是為保障香港政改有效進行,而特區實現“一人一票”普選特首,不止符合循序漸進原則,更是一個“飛躍式”發展。林重申,基本法是推進特區政改所須依據的憲制性文件,任何方案均不能抵觸基本法,他又直言,反對派就人大決議發起的抗爭,及學生團體為求推到決議而發起的罷課行動,均不可能撼動中央決定。

  而就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將在下月底就香港政改問題進行公開聆訊一事,林新強則指應以“平常心”看待,認為無論結果如何,因不具備強制性,效力亦有限。但他也批評,二戰後國際社會為了建立新秩序而確立民族自決權,強調各國不得干擾他國內政,該委員會現在卻忘記原則,忘記慘痛經歷及教訓,是公然干預中國內政。

  林新強進而對中評社指出,本港社會政治化趨勢愈發明顯的同時,外國勢力干涉的跡象也日漸顯著,多名政治人物被疑收受政治黑金或涉利益輸送,把握政界權力者亦與各類分離份子接觸勾結,情況令人擔憂,因此,中央於日前強調特區政改應符國家安全,十分必要。他特別指出,英國在香港回歸前散佈及種下禍根,又刻意營造表面寬鬆的社會環境,令一部份人成為有組織的反中亂港力量;在這股力量的操弄下,香港雖為國家的一部份,卻連天經地義的“愛國愛港”都難以公開表達,令人不可理解。他直言,特區回歸17年卻“人心未歸”,一小撮人被容許明目張膽地高舉港英時期的龍獅旗,若放任這股力量不管,令其力量壯大,未來將對社會造成更大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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