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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操縱別國政治絕非中國的興趣和特長
http://www.CRNTT.com   2019-02-13 21:06:43


  中評社北京2月13日電/2019年2月13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

  問:美國財長姆努欽和貿易代表萊特希澤昨日抵達北京。你能否介紹今天的日程安排和會見情況?美方會和中國政府哪些官員會晤?中方領導人是否將會見美方代表團?

  答:關於中美經貿高級別磋商活動安排,我們會及時發布消息。

  問:第一個問題,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昨日表示,俄羅斯和中國願加入委問題“國際接觸小組”,但目前為止,歐盟尚未就此作出建設性反應。你對此有何評論?第二個問題,據報道,中方正同委內瑞拉反對派進行磋商,以確保中方在委投資不受影響。你能否證實?

  答:關於第一個問題,近一段時間以來,為推動委內瑞拉問題和平解決,中方同各方保持密切溝通接觸,支持國際社會為推動委朝野通過對話在憲法框架內尋求政治解決方案所作努力。中方願同各方一道,繼續為委問題和平解決發揮建設性作用。

  關於第二個問題,我理解你是看到了《華爾街日報》的有關報道。我想指出,近來個別媒體不斷炮製一些虛假信息,我不知道其目的何在。我們希望有關媒體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做好新聞報道。關於當前委內瑞拉問題,中方主張通過對話協商,尋求政治解決方案。

  問:我們注意到,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匈牙利警告如部署華為設備將導致兩國合作困難後,他在訪問斯洛伐克期間表示,有必要防範中國通過經濟和其他方式造成斯方對華依賴並操縱斯政治體制,美希確保美朋友夥伴知悉採購中國商品存在安全風險。此外,蓬佩奧在訪問波蘭時又表示,如果波蘭放棄與中國合作將有利於美在波部署軍事基地。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和大家一樣,我們也關注蓬佩奧國務卿中東歐之行,對他的相關言論表示關切。我想說的是,中國與美國有著根本的不同:干涉別國內政從來不是中國的政策,操縱別國政治也絕非中國的興趣和特長。這個世界上,到底是誰長期以來,包括直到現在都熱衷於干涉別國內政、不擇手段操縱別國政治,國際社會對此都看得清清楚楚,也都有自己的明確判斷。

  美方在拿不出任何確鑿證據的情況下,編造種種“莫須有”的罪名,炮製各種各樣的“威脅論”,實質只有一個,就是動用國家力量打壓中國企業的正當發展權利和利益,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為。這是極其虛偽、極不公正,也是極不道德的。希望美方能真正遵守自由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真正維護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市場環境。

  我還想送美方一句中國古人的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希望美方能夠多做一些有利於世界和平穩定和發展的好事。

  問:據報道,“維護世界和平的中國軍隊”主題展覽已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幕,聯合國副秘書長哈雷出席展覽並致辭,表示中國在聯合國維和行動中發揮著獨特和關鍵作用,稱沒有中國這樣的會員國支持,聯合國維和行動不可能取得今天這樣的成就。另據聯合國新聞網報道,1990年以來,中國派出維和人員3.9萬餘人次,參與維和任務區道路修建工程1.3萬餘公里,接診病人17萬多人次,完成武裝護衛巡邏等任務300餘次。中國海軍“和平方舟”號醫院船已訪問43國,惠及當地民眾23萬餘人次。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的確,“維護世界和平的中國軍隊”主題展覽正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展出。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已經發布了消息稿。我們讚賞哈雷副秘書長關於中國為維護國際和平安全發揮重要作用的有關積極表態。

  中國始終支持並積極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近年來,中方全面積極落實習近平主席在2015年9月聯合國維和峰會上宣布支持聯合國維和行動的相關重大舉措,始終做世界和平的建設者以及維護世界和平的堅定力量。中方作為聯合國維和行動主要出兵國和出資國,為有關國家和地區恢復和平穩定、保護當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了突出貢獻,承擔了應有的國際責任。

  中方將繼續積極支持並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願同各方一道,繼續為踐行《聯合國憲章》精神、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作出更多積極貢獻。

  問:我有兩個問題。第一,美國總統特朗普稱他會考慮推遲中美經貿磋商談判的最後期限。你對此有何回應?第二,據報道,美方將發布行政令,以授權美國政府阻止美企業與華為公司等外國供應商開展業務。你對此有何評論?

  答:第一個問題,有關中美經貿磋商,請向商務部詢問。

  第二個問題,近期有不少類似報道,美方似乎是在想方設法游說動員針對中國公司的打壓抹黑行動,理由是中國公司是不安全的。剛剛我看到《華爾街日報》的問題單,其中提到了澳大利亞官員表示擔憂中國企業參與海底電纜行業可能使中方轉移或監控通信數據。迄今為止,無論是美國還是美方個別盟友,在安全問題上都無法拿出任何確鑿證據來證明中國公司對他們國家的安全構成了威脅。他們提到的所謂理由無非是針對中國《國家情報法》有關條款。當這些抹黑言論滿天飛的時候,你們有沒有想過,以立法形式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通行做法。比如澳大利亞自己早在1979年就制訂了《安全情報組織法》,2001年通過了《情報工作法》,它們都明確規定了安全部門在獲得政府授權後可以強制獲取被調查人數據等信息。事實上,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這些“五眼聯盟”國家以及法國、德國等西方國家都有類似法律規定,你們完全可以查閱到。

  美方及其個別盟友對中國公司設備安全無端指責,是對中國有關法律的錯誤和片面解讀。中國《國家情報法》不僅規定了組織和公民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的義務,同時也規定了有關工作必須依法進行,必須尊重保障人權、維護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中國其它法律對於保障公民和組織的數據安全和隱私權利等合法權益也作了相關規定。有關方應該對此全面客觀理解,而不是斷章取義,片面錯誤地解讀。

  中國政府一貫要求本國企業在外國開展業務時須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在這個問題上,任何國家都不應奉行雙重標準,應客觀全面、理性正確地看待和處理,不能出於一己私利,編織各種借口打壓別國企業正當的發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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