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7日電/一男子酒後因瑣事將妻女砍傷,案發後自殺未遂被民警現場抓獲。日前,珠海市香洲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五年。
喝了二兩酒丈夫揮刀向妻女
黃某與妻子江某來珠海打工多年,女兒黃某清14歲讀初中。夫妻倆平時常因瑣事吵架。
2017年6月22日凌晨1時許,喝了大約二兩酒的黃某再次因為離婚及家庭瑣事與妻子江某發生爭吵,黃某一氣之下衝到廚房拿起菜刀向江某砍去,江某見狀趕緊躲入女兒房間,黃某追進房間向江某連砍數刀,並將女兒砍傷。
江某與女兒哭喊著向黃某求饒,黃某才放過妻女轉身走進客廳,用菜刀和水果刀自殘企圖自殺,後被附近接報民警現場抓獲。
經鑒定,江某所受損傷為重傷,黃某清所受損傷為輕傷。
受傷妻女庭上提交諒解書
庭審中,黃某辯護人稱,黃某實施犯罪時處於意識模糊狀態,其平時不飲酒,案發前喝了二到三兩藥酒,在酒後頭腦不清的情況下作出了傷害妻女的行為,事後因為後悔,當場自殺未遂,犯罪主觀惡性小。並且黃某事後有悔罪表現,其犯罪行為已得到兩被害人諒解,請求法庭對其從輕處罰。
江某、黃某清向法院提交《諒解書》,表示已原諒黃某,不要求黃某賠償損失,請求法院對黃某給予最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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