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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郭美美推手“立二拆四”案楊秀宇獲刑4年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1-18 10:41:36


  中評社北京11月18日電/曾炮製“郭美美事件”、“僧人後海船震”、“幹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等事件,並多次通過信息網絡提供有償删除信息服務和發布虛假信息服務的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經營案,今天上午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四被告均構成非法經營罪,楊秀宇一審獲刑四年,罰金十五萬;盧梅一審獲刑一年半,罰金三萬;爾瑪天仙公司被判罰金五十萬;爾瑪互動公司被判罰金二十萬元。楊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決、盧梅明確表示不上訴,兩公司當庭均表示回去考慮。”

  根據檢方指控,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删除信息服務和發布虛假信息服務,經營數額共計53萬餘元。此外,被告單位爾瑪互動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間,在楊秀宇決策下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删除負面信息服務,收取删除費用22萬餘元。案件於今年8月14日開庭審理,當時檢方對楊秀宇的起訴書中共涉及7起指控事實,他涉嫌策劃炒作數起網絡新聞事件,這其中就包括網絡上流傳甚廣的“幹爹888萬帶我包機倫敦看奧運”、“僧人後海船震門”等事件。

  因案件定性為非法經營,故審判未涉及其網絡捧紅郭美美等事件。

  (來源:新浪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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