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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車電池回收 就該“誰的孩子誰抱走”
http://www.CRNTT.com   2018-03-16 17:19:34


  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建立起由汽車企業主導,新能源車從出售到最終回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已經迫在眉睫。新能源汽車近兩年駛入“風口期”。隨著銷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長,一個問題浮出水面:新能源汽車使用的動力電池“退役”後怎麼辦?據新華社報道,一些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們都建議,要通過明確責任主體,推動電池回收利用體系的建立。

  新能源車電池的使用期限一般在五年左右,而我國自2014年左右開始大力推廣新能源車,預計2018年~2020年,全國累計報廢動力電池將達12萬~20萬噸;到2025年動力電池年報廢量或達35萬噸的規模。可以預見,新能源電池大規模報廢,無疑是個棘手問題。

  新能源車報廢電池,不僅含有重金屬,電解質也有很強的腐蝕性和毒性,回收利用不當,可能會引起二次污染,因此具有很高的技術門檻。

  根據工信部等多部委今年2月份出台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新能源車電池回收,汽車生產企業要承擔主體責任。“誰家的孩子誰抱走”——這樣的責任分配就挺合理。

  首先,汽車企業通過出售新能源車獲得利潤,也要承擔相應的環境責任,這契合責權利對應原則;其次,汽車企業主體責任的確立,有利於車企在設計、製造新能源車電池時,兼顧回收的需要,從而盡可能減少回收的成本,增加回收的便利。

  但責任雖已明確,如何落實卻是大問題。目前國內新能源車電池回收產業,還處於摸索階段,無論是舊電池的梯級應用,還是拆解回收,都缺乏相應的標準。

  而且,新能源車電池的回收,也缺乏明確的獎懲機制,電池回收網絡不暢通,電池的生產、流通管理也比較粗放,難以做到信息可溯源追蹤。這就需要建立起由汽車企業主導,新能源車從出售到最終回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並切實落實新能源車電池回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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