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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村醫做“道場”謀利被查:以為是習俗
http://www.CRNTT.com   2018-11-08 10:53:38


 
  帶冷孟光正式參與做“道場”的是他的姐夫曹某文。曹某文是冷孟光爺爺的徒孫,有20多年從業經驗,在當地小有名氣,請他做“道場”的人很多。2014年,因人手不够,曹某文便把有做“道場”基礎的妻弟冷孟光拉了過去。

  對做“道場”的“道士”,主人家是按人頭支付報酬的。“第一次接活兒的時候,我沒有意識到共產黨員不能從事封建迷信活動這個問題,只是把做‘道場’當做一個賺錢的手段。”冷孟光交代當初做“道士”的原因。

  “2015年農歷6月14日,我村荷葉湖組劉某過世,劉某的兒子打電話給我,請我做‘道場’。這次‘道場’共需7名‘道士’參與,除了我自己擔任‘唱角’以外,我還電話通知邀請來慕某春、曹某文等其他6名‘道士’參加。這次做‘道場’的時間為一天一夜,工錢是每人450元。”當赫山區蘭溪鎮紀委工作人員找冷孟光調查核實情況時,他如實交代了自己一次組織并參與做“道場”的情況。

  經核實,除了這一次,冷孟光還先後兩次承接了同村朋友冷某明的邀請,分別為他家做了兩次“道場”,各收取了450元、480元的工錢。

  黨紀促其知返

  “我是2009年6月入的黨。2017年下半年,我響應黨組織號召加強對黨紀黨規的學習。在一次黨紀答題活動中,我注意到黨紀處分條例中有這樣一條規定,‘參加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這時,我才認識到共產黨員是不能參與做‘道場’的。於是,從2018年年初開始,我就再沒有做過‘道場’。”冷孟光在檢討書中寫道。

  盡管冷孟光主動停止了做“道場”,但因共產黨員這一特殊身份,他的行為已在當地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他被舉報到了赫山區紀委監委。隨即,赫山區紀委監委將其問題綫索交由蘭溪鎮紀委進行調查核實。

  2018年8月9日,冷孟光主動上交了自己的違紀所得。8月23日,赫山區紀委給予冷孟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也許有人問,既然做“道場”是一種習俗,為什麼共產黨員當“道士”做了幾場“道場”就要受到黨紀處分呢?對此,赫山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黨員幹部組織和參與封建迷信活動,求神拜佛、占蔔算命、篤信風水、做“道場”,等等,究其根源是理想信念“缺鈣”,剖其實質是對黨不忠誠,背離黨的宗旨、背叛黨的組織。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必須堅定理想信念,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帶頭弘揚科學,堅決抵制封建迷信,決不在鬼神論中尋找自己的人生價值,更不能利用迷信活動斂財。

  新《條例》紅綫

  第六章 第六十三條 組織迷信活動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參加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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