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網絡 |
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每年的三四月份都是人才招聘的高峰期,俗稱“金三銀四”,大量的年輕人會選擇在這段時間離開老東家,尋找新東家。調查發現,年終獎對勞動者工作穩定性的影響越來越深,有無年終獎、年終獎多少已成為跳槽與否的關鍵因素。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勞動者春節前後跳槽引發的糾紛案件進行專門調研,發現年終獎的發放往往會成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產生爭議的“導火索”。在審判實踐中,因年終獎等各類獎金發放引發的糾紛呈逐年增長的趨勢。
爭議類型多樣,勞動者勝訴率低
近三年來,北京二中院共審結涉年終獎糾紛案件179件。其中2015年審結18件,2016年審結60件,2017年審結101件,案件數量呈現逐年上升趨勢。上述糾紛案件中,離職時間在春節前後(11月-次年3月)的數量較多,共計115件。
據北京二中院民事審判庭五庭副庭長竇江濤介紹,現在,年終獎在工資中所占的比重呈加大的趨勢,與此同時,關於年終獎權益的糾紛也隨之多了。
相關案件的爭議點主要集中在用人單位是否發放年終獎、勞動者是否達到績效考核標準、勞動者在年終獎發放時已離職是否失去享受年終獎資格等三類。一旦發生糾紛,多樣化的案件爭議類型,涉及雙方切身利益,化解難度較大。
據了解,目前,我國法律對年終獎並無強制性的統一規定。除了雙方在勞動合同或薪酬確認單等文件中單獨約定的工資性獎金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及績效表現等綜合因素,自主確定年終獎等各類獎金是否發放、發放的條件及發放標準。一些中小企業往往由老板自己決定獎金發放數額。部分用人單位雖對獎金發放進行了簡單約定,但由於相關約定不明,勞資雙方都從對自己最有利的角度進行理解,從而產生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