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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屬高校教師職稱告別“終身制”
http://www.CRNTT.com   2019-02-28 13:41:13


  中評社北京2月28日電/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新修訂出台了《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聘任管理辦法》,從對高校教師進行分類評價、職稱和崗位聘任實行聘期制、加強職稱評審權下放後的監管3個方面,完善高校教師職務聘任的“北京模式”,進一步激發北京市市屬高校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

  此次改革的一大亮點就是職稱告別“終身制”,用人“能上也能下”。在實際操作中,職稱和崗位聘任均實行聘期制,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學校和教師按照崗位需要、本人自願的原則,辦理續聘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高校可根據教師與崗位的適用情況,低聘崗位等級直至解除聘用。通過這一制度保障高校的用人自主權,避免職稱終身制引發的惰性,進一步激發創新主體活力,使人才“評得上、用得好、留得住”。

  高校教師職稱則從“一把尺子量到底”改為“幹什麼、評什麼”。在教育教學的基礎上,將高校教師按照教學為主、教學科研為主和社會服務為主等進行分類,制定側重不同的評價標準。北京將建立高校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從“評論文”改為“評成果”,教師可從論文、論著、精品課程、教學課例、專利等不同成果中,任選最能體現能力水平的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內容。

  同時,在保障高校用人自主權的基礎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將加強對教師聘任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在高校制定本單位教師聘任管理辦法時,市人力社保局將進行指導和審核把關。在高校開展聘任工作時,需進行評議前公示和聘任前公示,廣泛接受教職工和社會監督。在高校完成聘任工作時,市人力社保局將對聘任程序和結果進行驗收,確保結果的真實有效。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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