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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寧溺死腦癱女童案”一審宣判
http://www.CRNTT.com   2019-08-10 11:16:24


  中評社北京8月10日電/備受社會關注的“江寧溺死女童案”8月9日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害女童的祖父楊某鬆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害女童的父親楊某響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案情經過:河道中發現女童遺體 凶手竟是爺爺和父親

  2018年6月26日,南京江寧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江寧公安在線”發布一則查找女童屍源啟事。啟事顯示,6月25日,南京市江寧區一河道中發現一具無名女童遺體,警方懸賞2000元征集身份線索。6月30日,警方的懸賞額提高至2萬元。

  發現屍體後,經過屍檢,女童符合生前溺水特征。背包中有兩塊磚頭,重達8斤。讓人疑惑的是,按常理推斷,如果是臨近事發地有哪家女孩失蹤,也應該早有父母親人報警並前往辨認,但一直音訊全無。事發後,南京市、江寧區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並介入調查。

  整整一個月後的7月25日,此事終於有了進展。記者獲悉,溺水女童家人已被找到,而將孩子推下河的,竟然是女童的父親和爺爺。

  當晚7點多,南京警方發布通報證實了這一消息。當晚8點14分,“南京公安”公眾號正式發布警方通報:兩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因女童智障殘疾,於6月23日晚將其推入句容河中致其溺亡的犯罪事實。

  2018年8月,被害女童的爺爺楊某鬆、父親楊某響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南京檢方批准逮捕。

  今年6月3日上午,南京市中級人員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在庭審最後陳述階段,兩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被告人楊某響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有了一定程度的認識,並有一定程度的悔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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