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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讀《意見》: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
http://www.CRNTT.com   2019-12-17 11:21:12


  中評社北京12月17日電/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為落實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打出一套強有力的“組合拳”。

  12月16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有關政策進行了解讀。

  讓中小學教師有更多的時間、更多的精力用於教育教學工作

  “經過規範和整治,浙江各地各類進校園活動平均每所學校從18.1項減少到4.8項,減少73.5%,讓中小學教師有更多的時間、更多的精力用於教育教學工作。”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浙江省教育廳副廳長丁天樂介紹。

  2019年是中央確定的“基層減負年”。就教育系統來看,教師負擔過重一直是輿論較為關注的問題。老師累,除了日常的教書育人,一定程度上,是“累”在承擔了許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比如,各種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等事項名目多、頻率高;各類調研、統計、信息采集等活動交叉重複,有的布置隨意;一些地方和部門在落實安全穩定、掃黑除惡、創優評先等工作時,經常向學校和教師攤派任務……

  “這極大地干擾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給教師增加了額外負擔。對此,必須牢固樹立教師的天職是教書育人的理念,切實減少對中小學校和教師不必要的干擾,把寧靜還給學校,把時間還給教師。”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群說。

  那麼,負擔怎麼減?任友群介紹,文件從老師們反映比較強烈的不合理負擔入手,提出了減負的路徑。首先,從源頭上查找教師負擔,大幅精簡文件和會議;其次,充分考慮區域、城鄉、學段等不同特點,避免“一刀切”;再次,嚴格清理規範與中小學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同時協調好學校管理與教育教學的關係,提高專業水平。最後,各級各部門、社會各界要形成合力,切實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

  確保對中小學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

  “減負不等於沒有負擔,教師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必須承擔的職業負擔,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負擔。”任友群強調,文件明確要減掉的是中小學教師不應該承擔的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

  ——要減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除教育部門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商教育部門;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務APP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實際工作評價,不能工作剛安排就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經過清理,確保對中小學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清理後保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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