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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體壇明星商業代言的“難言之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1-19 11:54:59


訓練為重 孫楊被限制商業代言
  中評社北京11月19日電/上周末落幕的2014中國羽毛球公開賽男單決賽爆出冷門:年僅21歲的印度選手斯裡坎斯以2比0擊敗林丹獲得冠軍。賽後有人猜測,爆冷可能與林丹的商業代言與國家隊有衝突有關,而在賽後的新聞發布會上,當有媒體拋出這個問題時,林丹直言下月將就“單飛”等相關問題召開新聞發布會。為此,記者昨天采訪了一些業內人士,了解到國內體壇明星商業代言的一些“難言之隱”。

  A不可獨食 個人代言費需按一定比例上繳

  在姚明、李娜相繼退役後,國內最受關注的體壇明星除了林丹還有孫楊。在商業代言問題上,孫楊與浙江游泳隊、國家游泳隊都有過齟齬。2011年孫楊在世錦賽上奪2金成名後,國家游泳隊就要求他不得私自接受媒體采訪,更不能隨便接受商業代言。因為“被代言”,孫楊還曾發微博炮轟國家隊,引發媒體和公衆關注。

  不僅僅是孫楊,在仁川亞運會上走紅的泳壇“小鮮肉”寧澤濤在回國後被國家游泳隊以備戰2016年奧運會為由,禁止一切商業代言。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副主任尚修堂表示,不止寧澤濤,孫楊的代言現在也受限制。尚修堂說,這都是為了運動員發展,“別說90後的孩子,就是你我,手裡錢多了也找不著北。我們會替他們把好關。”

  B訓練為重 寧澤濤、孫楊被限制商業代言

  不少體壇明星都遇到過商家找上門來的情形,一位體育系統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其實運動員自己簽代言不是不可以,但要跟相關單位商量好,如果在國家隊,要跟運動中心商量,代言費要按照一定比例上繳。如果是從國家隊回到省隊的奧運冠軍或者世界冠軍,簽代言也要經過所屬的省隊同意。

  盡管列明了“在役運動員的無形資產屬國家所有”的國家體委相關文件已經取消,但如今在役運動員要接商業代言不能吃“獨食”也是不成文的“行規”。比如,北京奧運會男子蹦床冠軍陸春龍盡管退役了,有家具企業希望與其簽署代言合約,陸春龍依然要得到現所屬單位南京體育學院的許可,並按照一定比例上繳代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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