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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專家詳解《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辦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22 19:46:38


  中評社北京4月22日電/作為體育系統落實全民健身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本月10日國家體育總局印發的《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成為了外界關注的焦點之一。就此,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北京市體育局群體處、北京市東城區體育局等單位和機構的專家在20日針對《辦法》中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辦法》以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為主綫,圍繞器材配建管理各環節的工作展開。其中,“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器材的,在招標評標中應采用綜合評分法”“安裝好的器材應設置使用說明標識牌,配置二維碼等信息監管標識”等規定成為了《辦法》中的亮點。

  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健身設施處調研員趙愛國表示,根據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結果,截至2013年底,全國各地配建的室外健身器材超過330萬件。然而目前在室外器材配建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和短板:如器材采購不規範,片面追求以簡單低價方式采購器材,器材驗收環節工作缺失;重建設,輕管理,器材采購方、提供方、使用方、監管方之間責任不明晰;監管力量依然不足等。

  《辦法》全文共25條,從2013年11月開始研討,經過反複征求意見、修訂,於近日正式發布。趙愛國說:“《辦法》為地方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提供了中央層面的法規依據,是體育領域加強頂層設計的又一具體實踐案例,將促進解決前面提到的、突出的短板問題。”

  針對器材采購過程中的“綜合評分法”,國家體育總局器材裝備中心采購部副部長周立泉表示,以前由於財政支出的限制,一些地方在采購中往往采取“價格低者中標”的招標原則,而“綜合評分法”對招標企業評價得更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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