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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登記參選“總統”不受理 施明德將聲請釋憲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1-27 15:30:01


  中評社台北11月27日電/因跨不過30萬份連署門檻而宣布退選的獨立“總統”參選人施明德,今天現身“中選會”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登記,因表件不合規定,“中選會”不予受理,為日後聲請“釋憲”,完備程序正當性。

  中央社報道,施明德下午在“副總統”參選人林向愷陪同下到“中選會”辦理“總統”“副總統”的參選登記,但“中選會”逐一檢視相關證件資料,發給“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依法不予受理候選人申請通知單”,通知單上敘明的理由“表件不合規定”。

  施明德會前受訪表示,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登記是聲請“釋憲”的必要動作,“中華民國憲法”第46條是在規定“總統”、“總統”的選舉、罷免的方法,只是程序法,但“立法院”通過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設下嚴苛的門檻,徹底摧毀“憲法”所保障自由、平等的參政權。

  他說,正副“總統”選罷法規定須在45天內取得27萬份紙本連署書,約25層樓高,每份成本100元,27萬份連署書就得花新台幣2700萬元;候選人還得繳交1500萬元的保證金,這筆保證金只有取得5%選票的人才能取回,變相保障大黨候選人可以免費參選,又可拿人民納稅錢每票30元的參選補助金,違反平等原則、劫貧濟富。

  施明德說,登記被駁回後才能進行訴願,行政法院駁回訴願案後才能進行“釋憲”的要求,要求登記參選“總統”、“副總統”,只有一個卑微的希望,就是尋求“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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