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起訴時提出,橫田基地今年10月正式部署5架CV—22型“魚鷹”運輸機,附近居民為噪音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擔憂。不過,這一說法沒有得到法院支持。
法院在判決書中說,可以理解附近居民的不安和恐懼,但事故風險只是“理論上”存在。
那5架“魚鷹”運輸機今年4月飛抵橫田基地。7月以來,這批運輸機活動次數明顯增加,作起降、低空盤旋飛行等訓練,致使周圍居民擔憂。
日本防衛省以涉及軍事機密為由,沒有解釋美軍在東京部署“魚鷹”的理由,只說“魚鷹”能讓美軍特種部隊迅速行動,偵察、搜集情報,有助於加強震懾力。
“魚鷹”近年事故頻發。去年8月,一架隸屬美軍普天間基地的“魚鷹”在大分機場緊急著陸,美軍飛行員降落前聯絡機場控制塔,報告“發動機故障”。2016年12月,美軍一架“魚鷹”在沖繩附近海面降落,兩名機組人員受傷。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