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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院頒金鐘禁制令 原告擬請警方協助清場
http://www.CRNTT.com   2014-12-02 00:49:36


金鐘禁制令頒佈后,有待法庭定出執行禁制令時間。(中評社 李仕奇攝)
  中評社香港12月2日電(記者 李仕奇)香港高等法院昨日頒佈針對金鐘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範圍包括愛丁堡廣場附近的幹諾道中東行線、夏慤道東行線、紅棉路部份南行線,但政府總部對出的一段夏慤道並不包括在內。法官在判詞中接納原訴公司所指,道路被佔對原訴公司造成直接及實際的損失,法庭有責任維護公眾使用道路的權利。而原告代表表示,傾向於要警方及執達主任協助清場。

  禁制令分別由冠忠巴士集團旗下的“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及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申請,針對被佔領的幹諾道中、夏慤道及紅棉路。法官區慶祥鑒於全日通因佔領行動導致損失七十萬,所以接納其的申請,但就以影響金額不嚴重為由裁定冠忠遊覽車敗訴,法庭不會就上半山的一段紅棉路頒布禁制令。

  冠忠巴士集團其代表在庭後表示,有待法庭定出執行禁制令時間,傾向要求執達主任及警方協助處理,亦會跟律師代表商量如何去執行禁制令,又提到,旺角清場後,仍有很多問題衍生,相信政府及警方都希望有一個更好的方法去解決這問題。不過,法官指禁制令生效的位置不夠清晰,要求原訴公司在本周四(4日)下午前,向法庭提交更準確資料。

  區慶祥強調,只會依據法律去判案,不會作出政治考慮,公民抗命及示威自由並非拒絕頒佈禁制令的好理由,而且法庭的命令是需要遵守,不可以因為沒有人會遵守便不頒令。

  案中的答辯人郭卓堅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均表示,對法庭的判決感到失望,將會上訴。

  本次禁制令與旺角的一樣,強調任何人若阻礙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都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警方有權進行拘捕。

  金鐘昨日相對平靜,但通往政府總部的多條通道被佔領人士用鐵馬和木板封鎖,亦有部份人士到添馬公園往行政長官辦公室的通道前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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