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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語中評:“一國兩制”再教育意義深遠
http://www.CRNTT.com   2014-12-19 00:38:17


香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田飛龍。(中評社 鄧冠英攝)
  中評社香港12月19日電(記者 楊犇堯)香港“佔中”於本周劃下句點。12月18日,在中評社舉辦的第四屆港澳影響力論壇上,記者採訪了香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田飛龍,他表示推動“一國兩制”以及《基本法》在香港落實的再定位將會是中央對港工作的重中之重。

  田飛龍表示,第四屆全國港澳研究會的研究方向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再啟蒙,在“佔中”期間,香港民意對它的認識與官方認知差異很大,這是兩種法理學衝突,一種是強調“一國”前提,即中央的管制權威以及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另一種是《普通法》自由主義的傳統,強調法治、司法獨立,高度自治和民主,兩者之間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認識誤差以及由此建構的中央與香港的關係。

  田飛龍表示,《基本法》再教育的重點是凝聚法理學共識,這是一個新問題。對於香港這個成熟法治的社會,不能採用內地普法灌輸的方式,也不能採取官方過度強勢介入方式,而是應發動香港公民社會內部自身的反思動力,新一輪的《基本法》再教育應以香港社會為本位,而不是由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強勢推動,在社會推動的情況下,形成在國家主義和香港地方自由主義之間的具有共和主義性質的《基本法》法理學,如此,各方才能形成在《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以及英國和香港管制之間的共識,由此排除國際干預因素,使香港社會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充分實現高度自治權。

  田飛龍說,中央對“佔中”採取如此強硬立場與學生的兩種傾向有關,首先是“港獨”論述日益加強,包括港大的《學苑》和城大的《城大月報》都刊登有關“港獨”理論、路徑、資源條件、沙盤推演和比較案例,而這在中國的體制和政治文化中是絕對不被允許的,因此,“港獨”因素裹挾到追求民主的活動中,必然被視為挑釁中央的舉動,損害中央和香港之間的互信,妨礙了香港民主的進程。

  另外,香港是英國普通法留下的一部分,香港在司法體制和政治理念上被認為與西方世界高度一致,而不是與“一國”內的大陸體制進行整合,因此,香港從民主派的第一代李柱銘、陳方安生,第二代戴耀廷、陳建民以及當前年輕的一代,反映出的就是對於國際干預的依賴症。

  田飛龍分析表示,後“佔中”時期香港社會的重建會有兩個層面,首先是政治重建,即做好第二輪政改咨詢凝聚主流民意共識,推動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闖關成功,再由行政長官簽署再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其中關鍵在於這政改五部曲的第三部,即政改方案要獲得立法會三分之二的支持;第二是社會重建,焦點在於社會關係重新修復,以及以社會為本位推動“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再教育,形成社會再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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