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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怎樣理解黨委的監督在黨內監督中的地位和作用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31 12:10:39


  中評社北京1月31日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範圍內履行監督職責”,並具體規定了4項監督職責。這是黨內法規第一次明確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的主體責任,對於各級黨委(黨組)增強責任意識,強化擔當精神,全面履行黨內監督各項職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內監督第一位的是黨委(黨組)監督。黨章第二十六條規定,地方各級黨委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地方的工作”;第四十六條規定,“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黨的領導是全方位的領導,黨委(黨組)在各地區、部門和單位處於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除了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五位一體”建設實行全面領導,還必須對黨的建設全面負責。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緊扣“責任”管黨治黨,強調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黨委要任命幹部,更要監督幹部,通過落實“兩個責任”,嚴明黨的紀律,推進巡視和派駐監督全覆蓋,黨內監督工作全面深入開展。但是,仍有一些黨委(黨組)沒有正確認識權力和責任的關係,不願負責、不敢擔當,好人主義盛行,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導致各項監督制度虛化空轉。各級黨委(黨組)要深刻把握領導和監督、全面從嚴治黨和強化黨內監督的關係,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領班子、帶隊伍體現到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管理監督中,使黨內監督嚴起來、實起來。

  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主要履行以下職責:一是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各項監督制度,抓好督促檢查。要切實加強領導,把黨內監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研究、及時解決黨內監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目標任務並作出部署。要組織實施批評和自我批評、巡視巡察、組織生活、黨內談話、考察考核、述責述廉、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等監督制度,重點加強對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監督。要自覺把監督當作分內之事,把壓力傳導給所有班子成員和黨的工作部門,確保黨內監督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二是加強對同級紀委和所轄範圍內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檢查其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黨章第四十三條規定,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要完善總體部署,加強工作指導,狠抓工作落實,定期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規劃,每年聽取紀委工作匯報,確定重點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支持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工作,對紀委履職不到位的及時糾正處理。三是對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黨委委員,同級紀委、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在黨委會內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規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重大問題集體研究,防止個人專斷。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使班子成員坦誠交流思想,進行嚴肅認真的批評,幫助改正缺點錯誤。定期聽取和審議同級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的工作匯報,加強對黨委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等工作部門的監督。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下一級黨政一把手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置,並督促其落實黨內監督責任。四是對上級黨委、紀委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開展監督。黨章第十條規定:“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下級黨組織認為上級黨組織的決定有問題,可提出意見和建議,上級黨組織應認真研究考慮並及時回復,但下級黨組織決不允許以“監督”為名,不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或者公開發表與上級黨組織決定相反的意見。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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