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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受賄案一審開庭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30 15:07:13


  中評社香港6月30日電/6月30日上午,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郭有明受賄案在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新華社報道,郭有明,男,1956年12月出生,湖北隨州人。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北省宜昌市委副書記、宜昌市政府市長、宜昌市委書記、湖北省政府副省長等職務。2014年4月22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河南省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逮捕,同年11月29日被移送審查起訴。

  河南省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有明利用其擔任上述職務的便利,為湖北稻花香集團董事長蔡宏柱、宜昌富連江複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餘鴻之等四個單位和個人,在企業改制、返還土地出讓金等事宜上提供幫助,郭有明直接或通過其妻張福蘭、其子郭絢、其弟郭有字、特定關係人肖琳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80.8331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郭有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郭有明在進行最後陳述時,哽咽落淚,當庭認罪悔罪。新聞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及各界群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

  法庭宣佈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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