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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朱永盛被雙開
http://www.CRNTT.com   2019-10-13 12:00:23


  中評社北京10月13日電/據海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三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朱永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永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生活紀律,家風不嚴,對子女失管失教,縱容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巨額財物。

  朱永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入黨初心,喪失理想信念,手握公器,心懷私欲,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永盛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朱永盛簡歷

  朱永盛,男,黎族,1963年6月出生,海南五指山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3.07--1984.02 任海南保亭縣三道中學教師;

  1984.02--1985.03 任海南保亭縣財政局辦事員;

  1985.03--1987.09 歷任海南自治州地方志辦公室辦事員、科員;

  1987.09--1988.11 任海南(1988.04後為海南省)通什市政府辦公室秘書

  1988.11--1998.03 歷任海南省保亭縣監察局副股長,南林鄉黨委副書記、鄉長,保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縣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檢察長;

  1998.03--1998.05 任海南省檢察院法紀處副處長(正處級) ;

  1998.05--2003.06 歷任海南省三亞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03.06--2008.04 任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08.04--2008.07 任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08.07--2009.10 任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9.10--2012.09 任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兼紀檢組組長;

  2012.09--2013.10 任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副市長;

  2013.10--2016.10 任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6.10 任海南省三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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