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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廣州政法委原書記吳沙受審 被控受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11 14:32:58


  中評社北京8月11日電/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披露,2017年8月10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廣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吳沙受賄一案。公訴機關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公訴機關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5年間,被告人吳沙利用其擔任廣州市番禺區委常委、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局長、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接、項目合作、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吳沙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03.953065萬元。
 
  法庭上,控辯雙方出示了相關證據,各方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意見,吳沙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16年2月,中紀委官網、廣東省紀委官網通報:吳沙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沙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吳沙在任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向組織報告個人去向;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或縱容配偶、子女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務的宴請和娛樂安排;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進行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偽造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進行賭博。其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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