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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公安局局長的“賣官價目表”警示啥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09 15:59:31


  中評社北京4月9日電/昨日上午,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長馬偉靈(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在佛山中院審理。馬偉靈是陸豐涉毒案中牽出的最大“老虎”,不過,在其被指控的14項罪名中,卻沒有一起涉及毒品交易或者毒品保護傘。據佛山市檢察院指控,其在汕尾任職期間,通過買官賣官讓9人獲擢升,共受賄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財物。

  賣官不希奇,賣官犯罪被繩之以法的案例也不斷曝光,但標價賣官卻是奇聞。你想,把官位像菜市場賣菜一樣明碼標價,這可是天大的笑話。可人家馬偉零就幹出來了,把公安局大院變成了菜市場,製作了一張“賣官價目表”,根據官帽大小,油水多少,明碼標上價格,不問品德,不問能力,不問政績,只要肯“燒香磕頭”,就能甩賣官帽,這馬偉靈官可謂達到了瘋狂的地步。

  賣官標價,由來已久。秦朝“繳粟千石,拜爵一級”,不出“二世”即亡;東漢賣爵授實官,以致“天下賄成,人受其敝”,引發三國之亂;宋徽宗時期,“鬥量珠,便龍圖;五千索,直秘閣;二千貫,且通判”,致使宋朝愈加難以支撐,偏安一隅的美夢也未能持久;明朝中後期,“未用一官,先行賄賂,文、武俱是一般”,朱氏王朝自此殘喘不過八十年。歷史一再告誡我們,買官賣官若不根除,終將導致政亡人息。

  如馬偉靈,腐敗如斯,為一己私欲,斂財不惜手段,將黨和國家賦予的權力當作了搖錢樹,大肆賣官,以此換金錢謀私利。用錢“買來官帽”者,想必上任後也會如法炮製,因為花出去買官的投資總得有回報,總得把當初買官的錢賺回來。因為凡是掏腰包買官的人,怎麼可能是為了當官以後廉潔從政,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呢?如此惡性循環,長此以往,影響的是幹部隊伍的清正廉潔,踐踏的是黨紀國法,毒化的是黨風政風,喪失的是人民信任,損害的是公眾利益,

  用人腐敗是危害最大的腐敗,絕不能讓其腐蝕了黨的執政之基。如果只是在事後加以懲治,而不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如馬偉靈似的賣官現象很難消除。所以,在改進幹部的考核機制上要實現“陽光化”;在用人監督上要實現“全履蓋”;在查辦懲處上要實現“零容忍”等等,更關鍵是要落實到位。試想,假如我們的所有管理制度、所有監督手段都真正到位了,馬偉靈還能明碼標價買官嗎?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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