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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漫灌”,一刀切式的扶貧幾多危害
http://www.CRNTT.com   2019-02-12 10:01:06


  中評社北京2月12日電/1月30日,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對26個巡視對象的反饋情況集中公布。大水漫灌、名股實債等巡視組提出的具有針對性的問題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這些問題產生的原因是什麼?如何推動解決?本版特刊發系列文章予以解析。——編者

  中央第一巡視組在向青海省委反饋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情況時指出,被巡視單位落實黨中央脫貧攻堅方針政策不夠精准,存在扶貧政策“大水漫灌”現象,產業扶貧支撐不夠有力等問題,並要求青海省委在精准扶貧、“精准滴灌”上下功夫,聚力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區,強化產業扶貧規劃引導,探索符合青海實際的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戰略銜接路徑。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湘西州十八洞村調研時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貧的工作思路,並在全國各地調研考察扶貧工作時,繼而提出了“六個精准”和“五個一批”要求,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注入了強大的思想動力。

  巡視組指出的“大水漫灌”則與“精准扶貧”相違背,這一問題產生的原因及如何避免,都值得我們深思。

  精准扶貧怎能全是“羊”

  “大水漫灌”,從字面上很容易理解,即在扶貧工作中對貧困戶個體情況不加以區別,以同樣標準和統一形式進行“地毯式”覆蓋來進行幫扶,這種形式很容易造成一種扶貧工作正“如火如荼”開展的假象。“扶貧羊”就是被一些地方應付扶貧所催生的一種“產物”。

  早在2017年,多家央媒曾集中報道了陝西省米脂縣精准扶貧搞“大水漫灌”的消息。當年5月,陝西省榆林市紀委派出12路督查組深入全市各縣區,在對精准扶貧工作進行的察訪中,發現米脂縣存在扶貧不精准等突出問題。

  “幫扶措施單一,沒有因人因戶施策”是當時米脂縣扶貧工作的主要“病症”。榆林市紀委在走訪貧困戶過程中了解到,當地貧困補貼資金都是5000元,產業扶貧都是“買羊”,種地扶貧都是“買刨刨機”。

  不區分貧困對象,不摸清致貧原因,扶貧搞“一刀切”全都“買羊”,這顯然與精准扶貧的要求和精神相背離。最終,米脂縣扶貧辦包括主任在內的一正三副共四名領導幹部均因精准扶貧不力被處分。

  精准扶貧變“大水漫灌”,出現這種情況的不只陝西省米脂縣,還有河南正陽縣,只不過是扶貧“買羊”換成了扶貧“種糧”。

  2018年11月,河南省紀委通報了六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其中正陽縣委農辦原副主任王國璽在扶貧工作中搞“大水漫灌”,因盲目決策造成了扶貧資金重大損失。

  通報中指出,2013年至2016年,王國璽在實施到戶增收扶貧項目過程中,既不按照政府採購程序,又不徵求貧困戶及村民委員會意見,甚至連貧困戶實際播種土地畝數都不掌握,就盲目決策採購花生種子和水稻種子的數量,導致購買的種子數量遠遠超過貧困戶的實際需求。其中,超額採購花生種子14萬斤,浪費扶貧資金117萬元;超額採購水稻種子1.77萬斤,浪費扶貧資金113.79萬元,且在發放過程中違反規定,不根據貧困戶實際需要,而是向實施扶貧項目村的貧困戶按戶平均發放。一場“大水漫灌”最終讓王國璽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政務撤職處分。

  全縣養羊、盲目買種,如此不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的“漫灌式”扶貧,不僅起不到“造血”功能,造成扶貧資金損失,還影響著全國的扶貧資金使用規劃。

  2018年7月,國家審計署公布145個貧困縣扶貧審計結果,有36個縣在產業扶貧等項目中存在壘大戶、簡單發錢發物等問題,未能有效激發貧困戶內生動力,涉及資金12.29億元。其中,9個縣將3.16億元產業扶貧等“造血”資金直接發放給貧困戶;18個縣將8.92億元扶貧資金直接投向企業、合作社或大戶,但未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12個縣65家合作社、企業未按協議向貧困戶分紅等,涉及資金2094.63萬元,“大水漫灌”使十幾億元的扶貧資金沒有用在“刀刃”上。

  扶貧調研不能淪為“秀”

  精准扶貧貴在精准,重在精准,成在精准,需要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不能搞“大水漫灌”、走馬觀花、大而化之、“手榴彈炸跳蚤”。如果在扶貧調研、送“水”到“根”後就“開閘”不管,精准“滴灌”很容易就會淪為一場“作秀”。

  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和縣,經過充分調研後的精准扶貧就曾上演了這樣一場“秀”,因後期疏於監管,扶貧羊發放甚至成為一本“糊塗賬”。

  2015年,新和縣把扶貧羊作為精准扶貧的一項舉措,在所轄40個行政村實施養殖項目。當地政府與養殖合作社簽訂合同,由縣財政撥付資金從合作社購買羔羊,在縣扶貧辦、畜牧獸醫局的監督下發放給貧困戶,經育肥後再由養殖合作社購回,幫助貧困戶增收。

  這一精准扶貧項目經過當地政府充分的實地調研,並因地制宜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後啟動實施,目的是為了把貧困戶吸納進養殖增收的產業鏈中助力脫貧。

  然而,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卻“跑偏”了。一方面,由於扶貧羊購買、檢疫、發放與鑒定環節的疏於監管,導致發放底數不清,是否發放到位情況更未掌握,實際發放名單沒有及時備案造册,重要檔案資料嚴重缺失。另一方面,部分村幹部在發放扶貧羊時缺乏責任意識,對於該發多少只、發給誰都是一本“糊塗賬”,扶貧羊發放完後也沒有及時填寫發放台賬,核對發放信息。

  直到2018年2月,新和縣有68戶貧困戶在時隔三年後才領到680只扶貧羊,每戶分得10只。而對於這些貧困戶來說,每一只羊都是家庭擺脫貧困的希望。

  只有前半場調研,沒有後半場監管,扶貧資金和貧困戶利益均受到損失,存在此類問題的還有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縣董幹鎮。

  2016年4月,國家審計署駐昆明特派辦對2013年11月國家投資扶持的麻栗坡縣董幹鎮500只能繁母羊產業扶貧項目進行審計,發現因群眾無力飼養退回綠源合作社代養的149只能繁母羊,合作社未與農戶簽訂任何補償或分紅協議的問題,隨之進行了深入調查,從而牽出背後的一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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