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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紀委通報8起問責典型案例 
http://www.CRNTT.com   2018-09-04 17:42:09


  中評社北京9月4日電/《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以來,廣州市委用好問責利器,嚴肅查處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問題,為鞏固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環境提供了堅強保證。近日,廣州市紀委通報了8起問責典型案例:

  1.有關區和部門落實省“十二五”規劃污水管網建設任務和流溪河流域污染治理不力問題。根據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廣州市有關地方和部門貫徹落實《廣東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不力。2018年1月,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市水務局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市水務局及番禺區水務局、增城區水務局、南沙區環保水務局10名領導幹部被問責,包括4名市管幹部被處分,其中時任市水務局副局長吳學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市水務局總工程師馮明謙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市環保局、從化區政府、白雲區政府履行職責不到位,部署推動流溪河流域污染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散小亂”企業整治任務。2018年1月,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市環保局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從化區、白雲區9名領導幹部被問責,包括2名市管幹部在內共7人被處分,其中時任白雲區副區長周立東、時任從化區副區長梁錦華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白雲區白雲湖街水環境治理失職失責問題。2018年6月,根據生態環保現場督導調研組發現問題線索,白雲湖街對河湧整治工作組織發動不力,未對轄區全域環境進行整治;未壓實村社責任,街、村兩級河長日常巡查不到位。同月,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白雲湖街共有9名領導幹部被問責。其中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街河長辦主任凡新明和武裝部部長、廖家社湧街級河長李壽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夏茅經濟聯社黨總支副書記、社長、廖家社湧村級河長劉逸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街道黨工委書記孫志輝、辦事處主任孔高翔等6人分別受到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並通報批評、誡勉處理。

  3.天河區鳳凰街整治違法建設不力問題。2014年12月,天河區鳳凰街城管執法隊發現一棟違法建築,未按規定立案查處。2017年8月被審計發現並被要求整改後,仍未及時整改,致該建築於2018年4月建成並裝修投入使用,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此外,鳳凰街還存在2014年以來轄區新增違法建設突出等問題,有關人員涉嫌不作為。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日前,天河區委研究決定,由天河區紀委對鳳凰街道辦事處時任副主任朱樂生、街道城管執法隊隊長陳加高和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李汶強立案審查,全面展開問責調查,嚴肅追究其他責任人員的責任,責成有關部門依法拆除該違法建築。

  4.白雲區食藥監局原黨委副書記、局長劉參議包庇縱容違法建設問題。劉參議任白雲區太和鎮黨委書記期間,於2008年組織國土、城管部門對轄區內違法建設予以整治。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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