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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條,黨員幹部應與醉駕絕緣
http://www.CRNTT.com   2019-02-23 09:31:42


林菲 繪
  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醉貓”,粵語俚語,形容酒醉後步履漂浮的人,現今也用於指代酒駕醉駕的人。春節前夕,北京市公安機關就逮著了一只大“醉貓”,據北京市紀委監委通報,2019年1月10日晚,首創集團原副總經理謝德春醉酒後駕駛公務用車,被公安機關查獲,被東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謝德春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小行為大代價,酒駕醉駕是對他人生命的藐視,對公共安全的挑釁,對紀法尊嚴的踐踏。諄諄教誨在耳,前車之鑒在前,為何仍有黨員幹部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變身“醉貓”?

  給公職“醉貓”畫個像

  與一般酒駕醉駕相比,公職“醉貓”既有“抓不到我”的僥幸心理,也有“不會抓我”的特權思想。

  “就50米…僥幸心理啊!”山東濟南一公職人員高某酒駕被查後嚎啕大哭。據報道,當晚高某與朋友聚會,喝得最少,主動提出把其他朋友送回家。

  有交警部門曾描繪酒駕人員的5大心理,一是離家近,“挪一挪就到了”;二是晚出行,“這麼晚沒人查”;三是多繞行,“走背街小巷”;四是看天氣,“交警也怕冷”;五是“自己會小心駕駛的”。

  在個別人看來,酒駕醉駕不可怕,被抓才可怕。一次僥幸的“勝利”,比十次失敗更可怕,個別人僥幸躲過檢查,便盲目自大起來。於是,酒駕醉駕成為與交警“躲貓貓”的遊戲。

  “自己人不會查自己人”,公職人員的僥幸心理多了層特權色彩。公車酒駕醉駕具有典型性,因為個別人錯誤地把權力當做護身符,自認為坐上“公坐騎”,就能暢通無阻。2016年5月26日,昆明煤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董事長莫紹波私駕公車赴宴,醉酒後駕車回家被交警查獲。昆明市委給予莫紹波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免職處理。

  個別人也不怕交警,大秀權力“肌肉”,企圖以權壓法。2018年6月8日,廣東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了湛江市公路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姚瀚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姚瀚南受黨紀處分期間,酒後駕駛車輛,毆打並阻礙公安幹警執行公務。最終,姚瀚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因犯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

  “你是黨員嗎?”“不是。”“你是國家工作人員嗎?”“不是。”2016年1月26日晚,當面對執法者的詢問時,湖北省襄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財務核算科科長彭旭東卻謊稱自己並非黨員,也不是公職人員。像彭旭東這般不老實,極力隱瞞職務的,“平安無事”也只能成為幻想。最終,彭旭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醉貓”緣何出現?

  問題出在哪裡?

  不久前,水利部一場直屬系統警示教育大會似乎揭曉了答案。大會上通報了海河水利委員會下屬引灤工程管理局發生的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8年元旦假期結束後上班第1天,該局12名幹部工作日聚餐飲酒,酒後駕駛,發生事故後與交警衝突,還動用公車在事故現場接人。

  調查中發現,引灤工程局存在日常管理鬆懈,“小圈子”、碼頭文化嚴重等問題,聚餐飲酒問題屢禁不止。

  公職“醉貓”都是慣出來的。華僑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賴詩攀指出,一些單位管黨治黨寬鬆軟,“護犢子”心態常有之,導致幹部在酒駕問題上有恃無恐。管黨治黨不力,幹部作風鬆鬆垮垮,加之“小圈子”黏結,違紀違法者也許被放過,“醉貓”就這樣被“慣了”出來。

  實際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與幹部酒駕醉駕行為有著深刻關聯。2016年3月,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一幹部酒後駕車發生事故死亡。當地紀委發現,這名幹部事前參與了東河水管處頭峽站站長黨萬榮組織的一場違規公款吃喝。黨萬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幹部不自律遲早會毀了自己。”廣東省茂名市紀檢監察幹部曾樂說,從破紀到破法再到悲劇的發生,缺乏底線思維和自律精神,等同於在深淵上走鋼絲。

  個別幹部在日常工作中就是“粉刷匠”,遇事“糊一糊”,酒駕被查後也希望交警“糊一糊”。個別領導在單位本就盛氣凌人,對待群眾下屬居高臨下,“你怎麼敢查我?”仗權襲警由此產生。可以說,酒精放大了壞作風,讓公職“醉貓”奇醜無比。

  個別執法部門的“放水”,助長了這種任性。“確實有個別執法者抵不住領導說情。”一名執法者直言。但有評論提醒,“服從”不是“盲從”,不問是非地附和,知法犯法,結果往往就是畫地為牢。

  沒出事不代表沒事,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認為,“醉酒駕駛機動車是否構成犯罪,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在達到醉酒狀態時仍然駕駛機動車為准。”醉醺醺地踩油門,就已構成犯罪,危險駕駛罪查處的是一種危險狀態,無論有沒有造成實際損失。個別幹部以“沒出事”為由“求放過”或對抗執法,這是“不懂法”的表現或“不學法”的結果。

  讓黨員幹部與“醉貓”絕緣

  “如果領導幹部都不遵守法律,怎麼叫群眾遵守法律?”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春節前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評論謝德春醉駕問題,警示“廣大黨員幹部務必引以為戒”。公安部同期部署春節安保活動,重點打擊酒駕醉駕行為。

  福建磊德律師事務所蔡書榕律師指出,目前黨紀處分條例、監察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已經搭建起嚴密的紀法邏輯,糾查、懲治和通報力度空前,重點是如何持之以恒,從根子上杜絕公職人員酒駕。

  治幹部酒駕,“酒”與“駕”是關鍵。繼續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題中之義,既盯緊違規公務接待、工作日午間飲酒、接受違規宴請等餐桌上的腐敗,又查公車私駕私用等“輪子”上的腐敗,兩面合圍,深挖“隱身衣”及頂風違紀問題。

  紀法協同懲酒駕,制度的優勢得以發揮。福建省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啟動“1+X”專項督查,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公安部門發現公職人員酒駕醉駕,第一時間抄送紀檢監察機關。湖北省南漳縣紀委監委採取雙向核查措施,不僅查處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問題,也反向核查交警部門相關人員在處置酒駕醉駕中的違紀違法,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

  “現在監督還有兩個難點,一是如何杜絕幹部在‘八小時外’私車酒駕,扼殺酒駕念頭;二是如何實現精准發現酒駕。”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謝寶增說。

  梳理各地巡視巡察整改報告發現,多地將“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列為重點內容,進行全面治理。如,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開展酒駕專項整治,通過各單位各黨支部集中學習、交通安全知識測試、簽訂幹部個人承諾書等方式,加大對公職人員的警示教育。同時,該地紀檢監察機關加大監督查處力度,給予33人次黨紀政務處分,通報3批24起典型案例。據了解,去年5月至今,當地未再發生一起公職人員酒駕醉駕。

  日前,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某幹部酒駕被查,交了罰款,由於怕挨處分故意隱瞞了身份。然而,第二天,他所在的單位還是對他進行了執紀審查。科技力量助力精准監督,禪城區創建政治生態評估系統,通過系統對接、數據共享、人工智能管理,打通了區內紀委監委、組織、公安、審計等13個單位數據。“公職人員一涉案酒駕,評估系統立即預警,對幹部個人和所在單位負向扣分。”禪城區紀委監委相關工作人員介紹。

  嚴防警隊“燈下黑”。福建省鬆溪縣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艾世飛認為,“酒駕‘放水’源於思想‘放水’,警隊應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抵制說情風。”西安市交警夜查酒駕執法在網絡直播,邀請群眾來監督。

  不能忽視家風的力量。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市婦聯,向全體市民發出倡議“珍愛生命、拒絕酒駕”。公職人員的“賢內助”也應爭做“廉內助”,規勸家人不觸紀觸法。

  早在《詩經·小雅·賓之初筵》就抨擊了“是曰既醉,不知其秩”的醜態,周公旦的《酒誥》警示“飲惟祀,德將無醉”。只有祭祀時才可飲酒,飲酒必須用道德人品約束和自勵。《弟子規》中也特別提到“飲酒醉, 最為醜”。如何弘揚正確的酒文化,這裡面考驗著各地移風易俗的真正成效。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

  這句話隨著電影《流浪地球》大火,觀眾們也別一笑了之。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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