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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原師級幹部舉報國企高管購41套房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5-23 09:48:48


  中評社北京5月23日電/近日,“深讀”記者接到沈陽軍區某部退役原師級幹部任利民實名舉報稱,“內蒙古霍林河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管李某某,在2009年1月21日這天,以兩個“80後”兒子的名義花費1280萬購買了41套房子,這與其國企高管身份及收入不相符。”

  公開資料顯示,內蒙古霍林河煤業集團公司是通遼市地方國有獨資公司,其前身為霍林河礦務局,是全國94家國有重點局礦之一、全國五大露天礦之一。

  2004年9月與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進行資產重組,設立了霍煤集團公司最大的參股子公司中電霍煤集團公司。

  李某某歷任霍林河礦區綜合企業總公司副總經理、霍林河煤業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中電投霍林河煤電集團公司監事會主席等職。

  2014年2月14日,內蒙古霍林河露天煤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2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某某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李某某由於工作變動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同時申請辭去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辭職後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法制晚報報道,任利民在實名舉報材料中稱,2009年1月21日,時任霍煤集團高管的李某某以兩個兒子的名義(李曉 1981年出生、李軍 1983年出生),在位於通遼市西拉木倫大街阿卡笛亞小區(原稱楓丹麗舍小區),同一天一次性花費1280萬元購買41套住房,其中一套是662萬的綜合商務樓,這些房屋總面積5570多平方米。

  任利民還向“深讀”記者提供了“李曉”和“李軍”簽名的41套購房合同及繳款收據。其中寫有買受人為“李軍”的20份購房合同中,“李某某”作為委托代理人簽有自己名字。其餘21份購房合同均為“李曉”簽署。

  任利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我跟李某某不認識,也沒見過面。我之所以舉報是希望相關部門能查個明明白白,看看究竟怎麼回事?”

  探訪 40套房已賣掉 僅有1套留自住

  4月22日,“深讀”記者來到內蒙古通遼市西拉木倫大街阿卡笛亞小區採訪時發現,該小區分為一期和二期,共有33棟樓,小區臨街下面是商鋪,還有部分寫字樓。

  整個小區有2000多戶居民,在通遼市當地屬於配套設施比較齊全的生活社區。

  記者根據舉報人提供的41份購房合同上顯示的地址,逐一核實發現,其中40套房子均在該小區一期12號樓,此樓屬於6層住宅,共有6個單元,然而目前的居住人或業主並不是李曉或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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