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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企高管自曝億元家產 涉嫌靠山吃山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5-30 17:34:02


  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41套房、家產過億、曾被組織查處,扎根內蒙古霍林河礦區36年的63歲前國企高管李永先,被新華社大篇幅報道後,迅速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近日,有人實名舉報內蒙古霍林河煤業集團(簡稱“霍煤集團”)前高管李永先以兩個兒子名義,一天內花費1280萬元拿下41套房。李永先在高調回答新華社記者“購買房子所需巨款與其收入不符”的質疑時稱,“別說1000多萬,我一個億都有。”

  長江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儘管李永先已經退休,但其四名親屬涉嫌在其業務範圍內經商辦企業,且正在接受紀檢部門調查。

  湖北諾亞律師事務所馮朝輝律師向長江商報記者表示,如果查實涉嫌利益輸送、利用影響力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李永先將涉職務類犯罪,具體問題還需相關部門核查。

  40套房已賣掉僅1套自住

  日前,有人實名舉報稱,“內蒙古霍林河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管李永先,在2009年1月21日這天,以兩個‘80後’兒子的名義花費1280萬購買了41套房子,這與其國企高管身份及收入不相符。”

  任利民在實名舉報材料中稱,2009年1月21日,時任霍煤集團高管的李永先以兩個兒子的名義(李曉1981年出生、李軍1983年出生),在位於通遼市西拉木倫大街阿卡笛亞小區(原稱楓丹麗舍小區),同一天一次性花費1280萬元購買41套住房,其中一套是662萬元的綜合商務樓,這些房屋總面積5570多平方米。

  任利民還提供了“李曉”和“李軍”簽名的41套購房合同及繳款收據。其中寫有買受人為“李軍”的20份購房合同中,李永先作為委托代理人簽有自己名字。其餘21份購房合同均為“李曉”簽署。任利民說:“我跟李永先不認識,也沒見過面。我之所以舉報是希望相關部門能查個明明白白,看看究竟怎麼回事?”

  4月22日,法制晚報記者在內蒙古通遼市西拉木倫大街阿卡笛亞小區採訪時發現,該小區分為一期和二期,共有33棟樓,小區臨街下面是商鋪,還有部分寫字樓。

  整個小區有2000多戶居民,在通遼市當地屬於配套設施比較齊全的生活社區。記者根據舉報人提供的41份購房合同上顯示的地址,逐一核實發現,其中40套房子均在該小區一期12號樓,此樓屬於6層住宅,共有6個單元,然而目前的居住人或業主並不是李曉或李軍。

  該社區一期4號樓1單元301房間顯示,李曉家人在此居住,隨後李曉的妻子向記者證實了該房子的產權確實登記在“李曉”名下。

  據小區物業管理人員介紹,目前該小區一期12號樓6個單元,也就是購房合同中顯示的“李曉”“李軍”所購買的房子,其業主顯示均不是以上兩人,並且“40套房子全部賣完了”。

  記者通過通遼市房產局信息查詢得知,以上舉報材料當中所稱的41套房產都不是以“李曉”或者“李軍”名義購買和備案,且大多數購買者已辦理了房產證。

  任國企高管期間家族多人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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