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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希望於全體台灣人民的理性“和平統一”
——基於風險決策前景理論的觀察
http://www.CRNTT.com   2019-03-03 00:11:28


主動選擇“和平統一”,才能更有效保障廣大台灣人民在台灣的利益。
  中評社╱題:寄希望於全體台灣人民的理性“和平統一”——基於風險決策前景理論的觀察 作者:李海燕(廣州),廣州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教授

  主動選擇“和平統一”,才能更有效保障台灣廣大人民在台灣的利益需求,保障台灣未來治理的穩定和長久。姑且不論政治因素或信仰因素,僅從個體或組織的損失最小、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視角,“和平統一”是最符合理性經濟人假設的優先決策選項。“九合一”選舉中以“貨出得去、人進得來,高雄發大財”等拼經濟的選舉口號及“討厭民進黨”、“討厭國民黨”等厭惡藍綠惡鬥的政治傾向,取代了“肚子扁扁也要選阿扁”等“民粹主義”感性口號,表明了台灣社會已經從傳統熟人社會的感性行為模式轉向了公民社會的理性經濟人行為模式。基於風險決策前景理論,兩岸都要相互瞭解、相互理解,共同協商,相向而行,以兩岸利益最大化、以兩岸未來光明化處理兩岸關係。

  一、“統一”議題的歷史回溯

  (一)台灣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

  台灣居民中最早的族源普遍認為是來自大陸南方的古越人和南島人。幾個世紀以來,中國東南沿海一帶的民眾先後播遷到台逐漸開發台灣,族源和文化與大陸同一。台灣在明鄭和滿清時期也一直是中國版圖和行政體系的一部分①。19世紀,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列強在國際競爭上使用堅船利炮的掠奪和侵佔手段,將殖民的炮火對準中國之時,由於清廷的腐敗、羸弱,割地賠款成為中國被迫打開國門進入國際社會的屈辱之路。1895年甲午戰爭後台灣被割讓日本,激發台灣民眾的激烈反抗和大陸民眾的強力反對。孫中山先生一直心繫“恢復台灣,鞏固中華”,其“三民主義”(民族、民權、民生)中的“民族主義”中恢復中華、五族共和等就是主張建立統一的、自主自治的現代化中國,成為中華民國的基本國策。日本殖民統治台灣以來,許多台灣民眾主動投入到反帝抗日、回歸祖國的鬥爭中。1945年二戰結束,台灣光復,正式回歸祖國懷抱,台灣人民額手相慶,而國、共都明確以建設包括台灣在內的完整中國為國家目標。此後,以民主協商國際事務而建立的聯合國也成為解決國際事務與爭端的全球組織,中國是其創始成員國參與國際事務,隨後許多殖民地的民族國家紛紛獨立。在中國,經過國共內戰,人民戰爭以中國共產黨領導、以工農為主體、以人民統一戰線的一方獲得勝利而在大陸結束。

  (二)兩岸分治的“一國兩制”實質狀態和“武統”路徑

  從1949年隨蔣介石退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兩岸實際上進入分治狀態,但兩岸政府都提出以包括台灣在內的中國完整國土為治權範圍。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合法權利及席位,並把國民黨的台灣代表從聯合國一切機構中驅逐。隨即中日建交、中美建交,許多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而與台灣所在的“中華民國”斷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地位不斷上升和鞏固。從此,在規範現代國家和現代國際秩序的國際法規和國際外交原則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國名,台灣以“中華台北”名義參與國際組織或國際體育運動等賽事。在兩岸內部,在台灣的兩蔣政府一直以“反攻大陸”為目標,而大陸則以“解放台灣”為追求,武力“統一中國”為共同路徑。可以說,在國際層面和國家層面,台灣事實上就是在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框架下施行“一國兩制”了,即大陸實施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地區高度自治,擁有軍隊旗號施行資本主義制度。衹是在兩岸治權層面,並未明晰政府間、政黨間的關係和治理制度銜接問題,沒有完成內部統一。台灣問題與港、澳的歷史背景不同,也是台灣問題複雜性的根源。

  (三)向“和平統一”的路徑轉折

  1978年以來,大陸確定改革開放的發展道路,撥亂反正全面進入快速發展期,也開始主動改變對台政策。在頂層設計上,以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979年元旦發表“告台灣同胞書”這一歷史性對台工作綱領性文獻,明確化干戈為玉帛,從過去的敵對狀態轉變為促進和平統一和協同發展方向,首次提出和平統一祖國的意願和政策。該文告像一道春風,融化了兩岸之間長達三十年隔絕的堅冰,開啟了兩岸和平發展之門。1981年葉劍英發表“進一步闡明關於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俗稱“葉九條”)、1984年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構想,進一步奠定了新時期對台政策的基本框架。這個階段,大陸單方面出台了一些保障台胞台屬利益的措施。

  1987年,蔣經國政府確定台灣開放民眾赴祖國大陸探親,兩岸正式打破了自1949年以來的長期隔絕狀態,打開了兩岸官方交流的大門。隨著台灣成為亞洲四小龍,其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吸引了大陸部分民眾,而大陸的改革開放和巨大市場也對台商具有極大吸引力,兩岸民間各項交流趨於熱絡與頻繁。

  兩岸人民交流願望強烈,台灣當局不得不調整“三不政策”(不接觸、不妥協、不談判),於1990年11月21日成立官方授權與大陸聯繫與協商的民間性中介機構──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出面處理官方“不便與不能出面的兩岸事務”。大陸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推動於1991年12月16日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並授權以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會交往和事務性商談的基礎。1992年兩岸雙方在“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達成共識,在此基調上,雙方妥善處理兩岸間涉及民眾權益的事務,開展事務性商談,成功在新加坡舉行了1993年“汪辜會談”,簽署了一系列兩岸交流與合作的協定,人員往來和經貿、文教等各項交流進入發展期。

  這個階段,中國和平統一的進程也依據分三步走的規劃順利推動:第一步1997年香港回歸;第二步1999年澳門回歸;第三步是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

  新世紀以來,兩岸關係持續發展,特別是在馬英九執政期間,大陸惠台措施和兩岸交流政策不斷出台,兩岸交往範圍不斷擴大、層次不斷豐富、程度不斷加深。但是,台灣各項民調和大選結果顯示,台灣社會和民眾的“一個中國”的認同卻是不斷下滑,“台獨”勢力不斷抬頭,“統一”認同一直居於低點。本來由於歷史和美、日等國際因素的影響,導致台灣問題的處理就十分複雜,而台灣島內局勢變化更使兩岸統一變得更為困難。台灣政黨輪替、主張“台獨”的民進黨政府不斷以“民主、自由”、“轉型正義”之名推動台灣社會分裂和本土化改革、打壓國民黨,而國民黨要員以“不統、不獨、不武”、“一中各表”,一方面積極拓展與大陸溝通,另一方面實施“獨台”措施以維護其權貴利益。兩岸的熱絡交往紅利主要由上層獲取,並未轉化為統一的促進力量,這促使大陸不得不重新思考對台方略。

  (四)統一議題多元化

  2016年初以來,台獨勢力代表民進黨蔡英文上台,統一台灣問題成為兩岸熱點。蔡英文衹提“維持現狀”而不明確承認“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兩岸關係從熱絡轉入冰點,不斷挑戰大陸的兩岸關係底線,統一模式、統一時間表、治理模式等開始引起重視。現有觀點包括:和平統一的“古巴模式”、“克里米亞回歸模式”、“德國模式的兩德統一與俾斯麥統一之路”,武力統一的“直接武統”模式、“北京模式”或“越南武力統一模式”等等,統一後何種“一國兩制”還是“一國一制”也在學界和民間引發討論。

  近兩年由於蔡政府不斷“媚美拒中”、大力推行文教“柔性台獨”舉措,“武統”之聲不斷加強,特別是美台方面的相關鼓噪更甚,如台“國防部”於2017年8月底送交“立法院”的《中共軍力報告書》和《國軍五年兵力整建與施政計畫報告》等提出所謂“整體評估共軍犯台可能時機”,並組織應對“軍演”,也有轉移島內對蔡執政不力、諂美的批評而將原因導向對岸的政治目的。一些美國智庫也緊鑼密鼓地討論中國大陸“對台武統”的可能性。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17年12月12日簽署《國防授權法》,明文表達可以考慮美台軍艦互訪與停泊的可能性。而其2018年簽署的《台灣旅行法》(簡稱台旅法)在3月16日開始“生效”,隨即公佈對華加徵關稅清單,並不斷以多種形式介入台海問題,明顯將台灣作為中美競爭的棋子,以達到其壓制和擾亂中國崛起、維護美國利益和世界霸權地位的目的。綠營紛紛公開表達對特朗普的“感謝”和積極“靠攏”,大陸除表示“堅決反對”和明確紅線之外,也加強了台海軍演和艦機繞台巡航。此間坊間武統之聲更盛。

  (五)大陸“國家統一”國策

  大陸將“國家統一”作為國策從未改變。解決台灣問題可有若干模式可供選擇,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到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對兩岸發展和民族復興、人民福祉而言無疑是最理想的模式。但若兩岸關係發生重大轉折,兩岸雙方從“冷對抗”變成“熱對抗”,國際局勢上美國公然介入和台灣當局公然挑戰大陸底線,就可能形成武統等其他模式。在武統條件下,為了穩固治理,直接實行“一國一制”可能就是優先選項。

  無論如何,國家統一、促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大陸13億人民共同心願,是中國共產黨和大陸政府的當前任務和必須完成的歷史使命。對大陸而言,“台獨”從來是不被允許和接受的,“統一”和發展是唯一的國家目標。雖然“經濟困台”對大陸而言是當前付出最小經濟代價的方式,但並非是有利於兩岸長遠發展的現實選擇。不管何種統一模式,“兩岸統一”最終體現在政治、經濟、文化的統一,根本在人心統一。為了兩岸的長遠發展和長治久安,兩岸攜手和平協商,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寄希望於台灣當局“反獨”和“促統”並舉,主動選擇“和平統一”,才能更有效保障台灣廣大人民在台灣的利益需求,保障台灣未來治理的穩定和長久。姑且不論政治因素或信仰因素,僅從個體或組織的損失最小、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視角,“和平統一”是最符合理性經濟人假設的優先決策選項。

  二、風險決策前景理論的意義

  決策理論是基於理性經濟人假設前提下對人的選擇行為模式的研究。

  (一)風險決策理論的基本原理

  風險決策(risky decision-making)指在多種不定因素作用下,對2個以上的行動方案進行選擇,其過程是對各個結果發生概率選項進行的權衡。股票是買還是拋?選擇治癒率高但有風險的手術方案還是保守治療?等等。風險決策廣泛存在於日常生活和經濟行為之中,與人類的生存發展密切相關。風險決策理論以經濟人假設為前提,適用於人們在面臨風險時對多個行動方案的結果預期做出比較利益判斷而做出選擇的行為過程,但不適用於理想追求或信仰追求的行為決策。

  如何進行風險決策是人類不斷認識和改造世界過程中發生的常態性行為。經典決策理論認為風險決策是一個補償性的、期望值最大化的過程。由於有不定因素存在,則行動方案實施結果的損益值是不能預先確定的,故風險決策可分為兩類:若自然狀態的統計特性(主要指概率分佈)是可知時做出決策,則稱為概率型決策;若自然狀態的統計特性不知道時決策,則稱為不定型決策。

  心理學家卡尼曼(Kahneman)以在不確定情況下的人為判斷和決策方面作出了突出貢獻而摘得2002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桂冠,他提出風險決策“前景理論”這一描述性範式的決策模型,它假設風險決策過程分為編輯和評價兩個過程。

  前景理論分析框架

  在編輯階段,個體憑藉“框架”(frame)、參照點(reference point)等採集和處理信息,在評價階段依賴價值函數(value function)和主觀概率的權重函數(weighting function)對信息予以判斷。該價值函數是經驗型的,它有三個特徵,一是大多數人在面臨獲得時是風險規避的;二是大多數人在面臨損失時是風險偏愛的;三是人們對損失比對獲得更敏感。因此,人們在面臨獲得時往往是小心翼翼,不願冒風險;而在面對失去時會很不甘心,容易冒險。參照點的設立和變化影響人們的得失感受,並進而影響人們的決策。人們對損失和獲得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損失時的痛苦感要大大超過獲得時的快樂感。可見,在得失面前,人是理性的,但這個理性是有限的。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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