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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鄭劍:蔡英文選許宗力意欲何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30 00:17:30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專家委員、全國台灣研究會理事鄭劍(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10月30日電(作者 鄭劍)日前,許宗力由蔡英文提名並經台“立法院”通過正式擔任台“司法院長”。蔡英文是李登輝“兩國論”的重要發明人,許宗力是“特殊國與國關係”的一大擁躉,蔡英文選擇許宗力,第一個動機就是出於“志同道合”。這一點毋庸置疑。

  台灣的“司法院長”,本身也是“司法院大法官”。按照現行“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司法院”是“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司法院”的權力包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等。由此不難窺見,蔡英文選擇許宗力的第二個動機是保駕護航,為其政策施政提供法制背書,為其“改變現狀”提供法律手段,為其整治對手提供司法武器,為其應對危局提供制度襄助。

  蔡英文選擇許宗力的第三個動機是為動“中華民國憲法”埋伏筆。蔡英文在兩岸關係上承諾“維持現狀”,但在“內政”上是大張旗鼓主張改革的,“改變台灣”(蔡英文語)勢必觸及台灣島內政治體制的基本部分,包括“憲法”及其解釋。目前,蔡英文的恩師李登輝及“時代力量”等“急獨”勢力正在鼓動“修憲”。蔡英文在選舉時強烈主張“修憲”,她講過:這次“修憲”能量源於“太陽花學運”;“修憲”不成,“立法院”就是“歷史的罪人”。當選後,蔡英文對“修憲”議題的態度轉趨低調,但依然模糊、曖昧,實際上她是在等待時機。一旦蔡英文認為島內形成了有利於“修憲”的社會輿論氛圍,且外部阻力足夠抵禦得住,不排除會鋌而走險。所以說,選擇許宗力也是選擇“修憲”。許宗力是綠營學者,履歷與蔡英文相似,長期在法律界工作,擔任過“台獨”分子輩出的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法律學院”院長,也在李登輝、陳水扁當局出任過官員。陳水扁執政時,他被欽點為“大法官”。有這樣的人相配合,蔡英文“修憲”的意圖更容易貫徹落實。

  剩下的邏輯自然就清晰了:李登輝等“急獨”勢力在思想上發動“修憲”,許宗力之流在組織上保障“修憲”,蔡英文在行動上落實“修憲”。一旦“修憲”觸及兩岸關係,標準要求很可能就是“特殊國與國關係”。
2000年陳水扁首次就職演說中承諾的“四不一沒有”,其中包括“不推動‘兩國論’入憲”。這說明,民進黨人自己知道,把兩岸關係正式定位為“特殊國與國關係”、推動“‘兩國論’入憲”,就是改變現狀,就是挑戰兩岸關係。那麼,蔡英文選擇主張兩岸“特殊國與國關係”的許宗力,豈非與其“維持現狀”的承諾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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