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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張雅屏涉誹謗將入獄 藍委籲黨中央表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6-21 11:31:45


國民黨團召開“重判張雅屏 支持非常上訴”記者會,左起陳宜民、廖國棟、陳學聖。(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6月21日電(記者 張嘉文)國民黨副祕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因涉誹謗案將入監服刑,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召開記者會聲援,抗議本案嚴重打壓言論自由。馬英九胞姊馬以南也低調現身黨團表達心意。黨團總召廖國棟批評,張的判例是明顯的政治追殺,黨團力挺張雅屏提出非常上訴或再審,會力挺到底。張雅屏本人也現身,但未發言。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呼籲,黨中央在此事件上要有立場,協助當事人,提出非常上訴。

  張雅屏於屏東縣黨部主委任內,散發影射當時民進黨籍縣長候選人潘孟安(現任縣長),與國民黨籍女性縣議員有不倫文宣,遭判刑2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定讞,即將入監執行。

  國民黨團今天由總召廖國棟、黨籍“立委”陳學聖、陳宜民等,在黨團記者室召開“重判張雅屏 支持非常上訴”記者會。但張雅屏、馬以南都未出席記者會,也未發言。

  廖國棟在記者會上表示,這是台灣近3年來,2萬多起誹謗案件,起訴5千多件中,唯一一件必須入監服刑的案子,張雅屏已於6月19日聲請“刑事非常上訴”,並且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抗議本案嚴重打壓言論自由。我們希望“檢察總長”能夠正視本案檢審過程中的嚴重瑕疵,支持上訴“最高法院”,以捍衛司法正義,還給當事人公道。

  廖國棟說,張雅屏誹謗案遭重判還罕見不得易科罰金,即將入監服刑,但與同年南投縣長選舉態樣極類似的案件,民進黨的縣黨部主委卻獲判無罪;另據統計近年來20餘件的選舉誹謗罪,都是無罪或易科罰金,讓人不得不質疑,本案政治黑手介入司法的事實,“這不是政治追殺,什麼才叫政治追殺?”

  陳宜民則指出,司改“國是會議”提到,妨害名譽罪都是和解或是刑度可以易科罰金,沒有人為此入獄,張雅屏也盡查證義務,他質疑司法官是在呼應扁朝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的主張,未來要“辦藍不辦綠”,他支持張聲請非常上訴,希望司法還張清白。

  陳學聖則說,去年選舉“立委”時,他也遭對手黑函攻擊,但提告後,檢察官說他是公眾人物有接受公共評論的義務而不受理,對照張遭判刑,明顯不符比例。他質疑,為何司法對民進黨特別好?國民黨在此事上也要有立場,協助當事人,提出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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