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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青年軍赴高檢告發賴清德犯內亂罪
http://www.CRNTT.com   2018-04-16 17:08:17


新黨青年軍赴“高檢署”告發賴清德。(中評社 張嘉文攝)
  中評社台北4月16日電(記者 張嘉文)“行政院長”賴清德近期又大談“台獨”,自稱是“務實“台獨”工作者”,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新黨青年軍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陳斯俊、蘇恆等人今日於陳麗玲律師陪同下,再度赴“高檢署”告發賴清德,指其言論已觸犯刑法內亂罪所指“以非法方法變更國憲”,是內亂現行犯。

  “行政院長”賴清德於去年9月首次在“立法院”公開答詢,即自稱務實“台獨”工作者,並宣稱台灣已經獨立為一個“國家”,當時新黨主席郁慕明就向“高檢署”告發,指其公然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中華民國”包含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的“國家定位”,已是公然“叛國”行為。不過,日前“高檢署”卻以“查無實據”、“不具脅迫”等理由,將新黨告發“賴揆”“叛國”案草草簽結。

  賴清德3月30日答詢“立委”、以及昨日先後兩次重申“務實“台獨”工作者”,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今日於律師陳麗玲陪同下,再次赴“高檢署”告發賴清德,並指出以下幾點:

  1.賴揆是以“行政院長”正式身分,三番兩次提出務實“台獨”說,其為“中華民國”最高行政首長,擁有具體實質行政權,在未經“修憲”下即變更“國憲”,等同“叛國,”是以其職權脅迫“中華民國”憲政顛覆,領土變更,並著手實行中,即刑法內亂罪所指“以非法方法變更國憲”。

  2.新黨從事正當兩岸交流,新黨青年軍發展青年組織宣揚理念,竟被當局以“國安”名義違法搜索拘提。反之賴清德身為最高行政首長帶頭“違憲叛國”,才是真正“國安”危機。“賴揆有權能“叛國”!人民交流遭拘提!”

  3.政府及法律皆是為保障“國家安全”、人民生活安定而存在。賴揆在蔡英文受訪宣示“維持現狀”後,再提達成“務實“台獨”的三面向、六工作,已經造成兩岸衝突升高,人民安定的生活無端動盪,更顯見賴揆已利用其職權變更“國憲”,對社會安定的傷害正在發生中,檢方及相關司法單位不能繼續等閒視之,怠忽職守。
 
  新黨強調,“高檢署”稱賴雖有“台獨”主張,但沒有實據證明賴有破壞“國憲”的“行動”,但他自稱“工作者”,還有“三面向六工作”,這是具體以其職權在行動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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