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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香港法律優勢 眾專家:需加強兩地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17-07-10 00:20:31


眾政府官員及專家學者就香港的法制優勢進行發言和探討(中評社 范穎薇攝)
  中評社深圳7月10日電(記者 范穎薇)香港如何發揮它的法律服務優勢助力國家發展?在昨日的“紀念香港回歸20周年法律研討會”上,眾政府官員及專家學者就香港的法制優勢進行發言和探討,他們一致認為,要加強內地與香港法律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動中國在一帶一路戰略中“走出去”和“引進來”。

  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推動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是特區政府律政司的重要工作之一。

  袁國強表示,在國家大力推動“引進來”和“走出去”的過程中,企業需要對國際商貿投資法律和投資環境多加了解,做好各方面的法律風險管理工作。在這方面,香港的國際法律與爭議解決專業人士有條件為內地企業提供多元化的高端專業服務。

  展望未來,袁國強表示,香港將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解決服務中心,以及一帶一路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秉持“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宗旨,讓兩地法律及爭議解決專業可透過更經濟的合作,共同在各方面提升專業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實現互惠共贏。

  對此,香港律師會一帶一路委員會主席簡家驄表示,配合國家一帶一路的政策,香港可以為“走出去”、“引進來”提供法律、金融和物流等專業服務支持。在一帶一路的貿易框架下,抓住機遇、應對挑戰的香港法律服務業可以找到非常多的與內地合作的機會。

  香港中國企業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杜春則從加強內地香港律師服務合作方面提出建議,一是要在CEPA框架下進一步用足用好、擴大深化內地對港律師業的開放措施。二是進一步加強內地香港兩地律師協會的廣泛交流和深度合作,健全常態化、項目化合作機制,共同為促進兩地律師合作提出指引,開創條件,建立平台。三是兩地政府要為促進內地香港兩地律師合作創造條件,加大扶持。

  中國貿易會法律事務部副部長劉超亦提出三點建議:一是推動建立區域性商事法律合作委員會,共建法律交流平台,二是探索建立國際爭端解決機制,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三是共同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詢培訓服務,提高企業風險防範能力。

  澳門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莫世健指出,兩岸四地的合作不應當限制在一個狹隘的經濟概念下,兩岸四地法律界、司法界和政府相關機構需要創新思維才能更有效地推動四地法律全方位的合作,最終確保一國兩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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