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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當局執政的本質
http://www.CRNTT.com   2019-06-24 00:14:56


  中評社╱題:蔡英文當局執政的本質 作者:李理(北京),中國社科院現代史研究所台灣史研究室副研究員、博士

  1999年7月9日李登輝拋出的“兩國論”,在海內外引起軒然大波,也使得兩岸關係急速冰凍。隨著陳水扁執政,“兩國論”成為民進黨大陸政策的基礎,此後島內不斷地去中國化,刺激和挑釁大陸,島內族群政黨政爭不斷,經濟持續衰退……經過近二十年,台灣社會已經流變為政治分裂,經濟衰退,民心明顯低迷,人才資金不斷流失,國際地位不斷邊緣化。馬英九執政以後,雖承認“九二共識”,但強調“一中各表”,對民進黨的“去中國化”及歷史教育問題等並沒有很好地修正。2016年“兩國論”的起草者蔡英文當選為台灣新的領導人。她不顧台灣經濟社會持續的衰勢,拒不接受“九二共識”,以“維持現狀”為藉口,踐行著做而不說的“兩國論”。

  一、蔡英文起草“兩國論”引兩岸關係急變

  “兩國論”雖由李登輝提出,但其全部的內容是什麼,不光大陸學者沒有掌握,即使在台灣也是“最鮮為人知的政壇秘密。除了李登輝及蔡英文、張榮豐等少數參與者之外,沒有人知道他全部的內容”。①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台灣現任領導人蔡英文是“兩國論”出台的召集及起草者。

  1998年8月克林頓總統訪問中國並在上海提出“新三不”以後的一個月,李登輝決定在“國安會”成立所謂“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小組”。時任“國安局長”的殷宗文向李登輝推薦了剛剛受聘為“國安會”諮詢委員的政治大學教授蔡英文。此時蔡英文正在馬來西亞訪學,接到電話後緊急回台與李登輝見面,長談後成為“地位小組”的召集人。蔡英文召集多位極為年經的法政學者參加研究,並由當時“國安會”兩位諮詢委員張永豐、陳必照及“總統府”副秘書長林碧炤擔任小組顧問。

  “兩國論”的研究報告於1999年5月初步完成,由“蔡英文提報殷宗文同意後,正式呈送給李登輝核示”。②這份研究報告其全部內容沒有向外界公開,但“前言”部分就明確定位兩岸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兩國論”也不僅僅停留在字面上的幾個字,它涉及到大陸政策、外交政策以及修憲三個部分,其中又以大陸政策因涉及到兩岸的重新定位,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兩國論”的核心內容是“台灣而非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它的名字剛好叫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台灣的主權與治權均不涉及大陸,人民與領土也僅涉及於台澎金馬,即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與大陸是兩個不相隸屬的國家,兩岸關係不是內政問題,而是國際關係,使用國際法與國際規則,它的最終境界是雙方相互承認對方為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③為此要訂定增修條文凍結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據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修改為“中華民國領土為本憲法有效實施地區”。同時,增訂公民投票的法源,使國家前途重大決議等皆須經全體國民同意。④

  為此研究報告建議:“以後不再提中華民國是1912年就已經存在,因為中華民國衹是一個名字,而且是現階段不得不使用的名字,而中華民國是1912年就已經存在的說法,就會給中華民國一個歷史的內涵。”“兩國論”雖然能夠接受中華民國在台灣這樣的說法,但認為“1991年開始修憲以後,中華民國就蜕變為中華民國台灣,它在法律上及其本質上已經等同於第二共和或者新共和。與過去的中國或中華民國或現在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沒有任何的關係”。⑤

  根據“兩國論”的大陸政策,“自由地區”、“台灣地區”、“大陸地區”、“分裂的國家或中華民國至1949年起隔海分治”等的說法也不能使用,因為這使得台灣與大陸產生歷史的關聯,將來不易被切斷,應當改為“中華民國”,故還必須對涉及的相關法律條文進行修改。諸如在現行法律方面,“國安法”、“國籍法”、著作權法及兩岸關係直接有關的法規,諸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定居的許可辦法等,都要進行修改。

  由蔡英文等人起草的“兩國論”,從後來李登輝及陳水扁執政的政策推斷,可能其主要內涵如下:

  ⑴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⑵它的國號稱為“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或“台灣”。

  ⑶“中華民國”從1949年開始。

  ⑷“中華民國”的領土及治權範圍為“台澎金馬”。

  ⑸“中華民國”與中國沒有歷史文化關係,它的歷史文化是台灣史及台灣文化。

  ⑹“中華民國”與中國沒有政治關係,所以需要全面“去中國化”。

  ⑺“中華民國”與中國不需要經濟關係,所以推行“新南向政策”。

  ⑻波茨坦公報、開羅宣言等讓台灣與中國難以切割,應迴避或批判。

  ⑼南海問題上不為中國背書,放棄歷史性水域,衹強調目前佔有之島嶼之權力。

  ⑽東海問題上敬重戰後國際秩序,釣魚島為日本所有。

  “兩國論”核心重點堅持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這與大陸的“一中原則”中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說法,是完全對抗性的。同時“兩國論”也反對國民黨長期一貫主張的台灣與大陸都是中國一部分的說法,甚至連“一國兩府”、“一國兩區”、“一個分界的中國”、“一個國家,兩個對等政治實體”⑥等等都一概不能接受。故也不能接受台灣版的“九二共識”,因其主張“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李登輝在1999年7月9日接受德國之聲的記者訪問時明確提出“兩國論”:“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所以北京政府將台灣視為叛亂的一省,完全昧於歷史與法律上的事實。也由於兩岸關係定位在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因此並沒有再宣佈台灣獨立的必要。”⑦李登輝的表態表明台灣政府推翻了自1991年廢止動員戡亂以後的台灣大陸政策,此後基於大陸與美國的壓力,沒有公開繼續實施“兩國論”,但以此為標誌國民黨兩岸政策已經發生了質變。

  “兩國論”出台之時,也恰好是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出台之時,這標誌著以“兩國論”為基礎的大陸政策,開始在台灣實施,持續在各領域“去中國化”,也成為後來民進黨執政的政策基礎,甚至在馬英九執政時代,也沒有完全把它扭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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