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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春霞: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書無限期
http://www.CRNTT.com   2022-09-27 00:40:36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柳春霞(會議直播截圖)
  中評社香港9月27日電(記者 陸文煜)24日,由中國人民大學“一國兩制”法律研究所、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主辦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與跨境法律服務”學術研討會在線上舉辦。司法部律師工作局副局長柳春霞發表主旨演講,分別介紹了試點政策出台的背景情況、試點工作為港澳律師帶來的機遇以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和執業管理情況。就廣受關注的執業證書有效期限問題,柳春霞回應,試點結束後無論是否繼續開展執業試點工作,已經取得的執業證書沒有執業期限。

  柳春霞表示,試點政策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對港澳律師界的關懷,為港澳律師投身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了難得的機遇,開辟了廣闊的發展的空間。同時也有利於發揮港澳律師熟悉香港澳門法律以及英美法葡語系國家和地區法律的專業作用,提升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水平和國際的競爭力。

  柳春霞指出,大陸法律服務市場非常廣闊,律師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律師職業環境日益改善,職業保障不斷加強,內地法律服務空間廣闊,前景光明。港澳律師在大灣區的內地久事執業必將大有可為,大有作為。對於內地和香港來說,也將是一個雙贏的局面。作為一項為港澳律師量身定制的一項特殊政策,相對於未取的證書的港澳同行而言,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優勢。

  一是身份優勢,將同時持有內地和港澳兩地律師執業證書,獲得內地律師和港澳律師的雙重身份。

  二是業務優勢,持有證書的港澳律師可以同時在內地律所和港澳律所執業,粵港澳大灣區職業這次試點較以往是有所擴大。既能辦理大灣區內地九市法院審理的民商事案件,也能辦理在大灣區的內地九市的民商事非訴訟法律事務,又能辦理涉及港澳法律適用的跨境業務,有效回應了多年來港澳律師界對業務拓展的迫切需求,這次試點在這方面是一個邁出了有效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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