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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江水輸水管。 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10月23日電/東江水供水協議將於今年年底屆滿,香港政府與廣東省當局大致完成商討,未來3年東江水供水協議將持續“統包總額”方式,每年需支付的水價分別調整為42億元至約47億元,按年升幅約6%,3年共支付約134.9億元。新協議較上一份3年協議需支付金額大增20%,但對是否會加水費,當局目前仍未有定案,需考慮運作成本和巿民承擔能力再作決定,預料年底完成檢討。
香港文匯報報道,發展局與廣東省當局經過多番磋商達成協議,決定由2015年至2017年,繼續以“統包總額”方式,即每年支付一筆固定水價。廣東省當局保證,每年供水上限維持8.2億立方米,首年需支付水價42.2億元升至2017年47.7億元,按年升幅約6%,3年共支付約134.9億元。新協議較上一份3年協議的112.2億元,需支付金額大增20%。
計算運作成本 加幅合理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根據過去3年粵港兩地平均消費物價指數和人民幣匯價合共升幅超過7%, 再加上運作成本,故認為水價按年增幅約6%合理。
發言人又指,水務署於今年年初展開市民對水費收費的檢討,對於是否加水費,需要考慮多項因素,東江水成本上升只是其中一項因素,亦要考慮運作成本和巿民承擔能力,再決定會否調整價格,目前仍未有定案,預料年底會完成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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