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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港視覆核勝訴 再掀導火爭牌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25 10:19:31


  中評社香港4月25日電/香港電視就不獲政府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昨獲判勝訴。高院法官指特首梁振英提出循序漸進發牌,以避免“割喉式競爭”,並因此“三揀二”拒絕向港視發牌,違反“發牌無上限”廣播政策,決定發還行會重新考慮申請。惟法官指不預設上限不等於合資格申請者一定可獲發牌,行會可以公眾利益等其他原因否決申請。港視主席王維基稱裁決令港人開心,知道本港原來有真正法治,促特首及行會盡快重新審視其牌照申請。

  港視早前提出五大理據,法官區慶祥昨頒下七十多頁判詞,接納港視“違反廣播政策”及“違反合理期望”兩項理據,要求行會重新考慮港視申請,及頒下暫准命令,行政長官會同行會須支付訟費。

  區官於判詞指,政府九八年訂下“發牌無上限”廣播政策,意思是政府不會因發牌數目有上限,而否決向合資格申請者發牌,以符合開放電視市場及向觀眾提供更多選擇之目的。惟行會會議記錄顯示,特首梁振英提出以循序漸進方式發牌,才能符合公眾利益,以避免過度競爭及令電視質素下降,之後拒絕港視申請。區官認為以此原因不發牌是違反政策。

  惟區官亦不同意港視稱“不預設上限”等於符合門檻申請者均會獲發牌,他指行會仍可因其他原因,而以酌情權拒絕發牌,包括考慮公眾利益等問題。

  區官接納港視指沒想過發牌有競爭,相關決定違反其合理期望。雖然行會一方否認發牌方針有變,但事實上是行會錯誤理解政策意思,當政策改變時,它有責任通知港視及解釋,卻沒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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