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本民前”黃台仰梁天琦涉暴動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11 10:41:22


  中評社香港2月11日電/fb發帖煽亂 圖以選舉遊行卸責 法律界指難脫罪 

  香港文匯報訊:“本土民主前線”早於大前日已煽動群眾到旺角“直接行動”,但懷疑在暴亂期間驚覺事態嚴重,宣佈組織發言人、參選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梁天琦即時舉行選舉遊行,最後該組織至少有5人被捕,包括梁天琦本人。“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否認煽動及組織暴亂,又試圖劃清界線,聲稱部分暴徒並非“本民前”成員。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即使梁天琦及黃台仰在現場並無作出衝擊行為,同樣可被控以暴動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而“選舉活動”也不能成為脫罪或減刑的藉口。 

  “本土民主前線”在年初一中午於facebook發帖,號召群眾當晚9時到旺角砵蘭街“聲援”小販,“不如直接行動,因為只有實際行動先至能夠帶來改變!”到晚上10時許,“本民前”再在facebook上載現場情況短片,並稱“同公安城管開年”。黃台仰在現場不時用揚聲器發言,恍如行動召集人。 

  發帖“同政府開年” 黃稱“玩大佢” 

  翌日凌晨12時許,“本民前”在facebook宣佈,決定運用梁天琦的競選權力,即時於旺角舉行選舉遊行,“人數少於30人無需預先通知及警方批准......你做初一,我做十五!今日就同政府開佢年!”組織於凌晨約2時在現場宣佈舉行選舉遊行,部分暴徒手持自製盾牌走近警方防線,黃台仰更向警員挑釁稱“同你玩大佢”,暴徒隨即衝向警方防線,揭開暴亂的序幕。 

  事後卸責 稱非全屬“本民前” 

  不過,黃台仰在暴亂後的早上接受電台訪問時,與暴亂劃清界線。他聲稱行動只是幫助小販經營、保護特色夜市,形容這是和平示威,否認煽動暴亂。 

  他又聲言事前沒有準備任何裝備,只是警方突然衝入山東街引發衝突,組織才拿物資到現場,而部分人不是“本民前”成員,只是平常到夜市的市民。 

  他更聲言不可用“暴力”去定義示威者的行為,又稱比起其他國家的示威,今次有人擲磚頭已不算十分激烈的動作,反指警方多次用警棍打示威者,並向天開槍示警,令他們十分憤怒。 

  警方考慮以暴動罪控告部分暴徒。根據《公安條例》第十九條,如任何參與非法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任何人參與暴動即犯暴動罪,一經公訴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