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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七警重判 市民不忿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18 10:06:40


一批市民在法院外聲援警員。法新社
  中評社北京2月18日電/七名警務人員因毆打違法“佔中”示威者曾健超,早前在區域法院被定罪,法官昨日在判刑時稱,不能因為“佔中”期間承受重大壓力而毆打示威者,考慮到案情頗為嚴重,判七名被告即時入獄兩年。大批市民對是次裁決憤憤不平,在警界亦引起極大回響。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及香港警務督察協會在裁判後紛紛發表聲明,對判刑感到驚訝及難以接受,表示會發動內部籌款協助七人。兩會主席陳祖光及李占安均認為判刑過重,前者更指有同事聞判後情緒激動或低落,要求協會舉辦遊行集會,而協會認為現階段應先透過司法渠道為七人取回公道。

  七名被告分別為“O記”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9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以及警員黃偉豪(36歲)。

  控罪指,7名被告涉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拳打腳踢,全被裁定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但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交替控罪則成立;第五被告陳少丹另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

  陳祖光:以一切合法行動討公道

  主審法官杜大衛昨日在判刑時稱,此案令警隊蒙羞,影響香港在國際間的聲譽,決定以兩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到眾被告兩年多來面對的壓力,過往表現曾獲嘉許,定罪勢將失去長俸,酌情減刑半年。陳少丹另涉在警署接見室襲擊曾健超,須判監一個月,與兩年刑期同期執行。眾被告昨判刑後隨即由囚車載返茘枝角收押所。

  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昨日就案件向會員發表聲明,指自己“和大家一樣”對判刑感到非常驚訝,而且難以接受,認為“已超越了我們可接受的程度。......據悉七位同事已決定對這宗疑點重重和量刑難以令人接受的案件進行上訴。”

  他指出,協會將會發動內部籌款,以解決七人因事件所致之經濟困難,並將盡一切努力,“不排除一切合法可行的行動,以協助七位同事討回公道。”聲明最後呼籲會員堅守維持治安工作,留意協會網站發佈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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