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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新年代”要求當局盡快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 |
中評社北京2月20日電/記者賴依婷報道:民間團體“新年代”昨日到立法會外示威,批評反對派反對《國歌法》立法的邏輯荒謬可笑,認為尊重國歌是國民素質的表現,也是公民責任,要求當局盡快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
所謂質疑 實恐嚇市民
“新年代”一行約20人拉起“支持盡快訂立國歌法、堵塞侮辱國歌之漏洞”橫額,並高呼“莊嚴奏唱國歌,不容褻瀆行為”等口號,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及梁美芬先後到場接信。
副召集人黃勵賢表示,在上月《國歌條例草案》首讀當日,極少數激進組織成員衝入政府總部廣場,打起“不歌頌的自由”之標語進行暴力抗議,令保安人員受傷。這一幕勾起全港市民對反對派“凡事必反”的憤怒,反對派用種種所謂“誤墮法網”的質疑,根本是恐嚇市民。她補充稱,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國歌都不容許被任何人侮辱。
葛珮帆表示,不容有人出於政治目的而阻礙立法,捍衛國歌尊嚴是人人有責,亦得到大部分市民支持,故堅決支持當局盡快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梁美芬認為,尊重自己國家及民族是基本人格,而這基本品行其實是不用立法去規管,但竟然有市民在國際賽事上“噓國歌”,所以要立例列出基本要求。她稱任何國家都是從小教育市民尊重國歌,而《國歌法》全國適用,不是什麼複雜的法例,亦沒有理論上的爭議,所以希望本港盡快完成立法。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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